2013揭阳市榕城区公开招聘中小学教师98名实施方案(2)
2013-06-25 11:15 广东人事考试网 来源:广东省人事考试网
经区公开招聘教师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资格审查合格,发给笔试准考证。
五、招聘办法
本次招聘,在报名资格审查合格的基础上,采用统一笔试、面试、体检和考察方式进行。
㈠笔试
应聘人员按报考学科教师岗位参加相应的科目笔试。笔试科目为:语文、数学、英语、物理、化学、生物、政治、历史、地理、信息技术(计算机)、体育、美术、音乐(其中报考化学实验员的考化学、物理实验员的考物理、网络工程的考信息技术、旅游管理教师的考地理、学前教育教师的考音乐知识)。笔试的内容为对应学科高中知识(其中体育、美术、音乐、信息技术、网络工程只考理论知识),不同学段相同学科的笔试内容相同。每科卷面满分150分,其中报考体育、音乐、美术、学前教育的合格分数为60分,其余各学科合格分数为80分。达不到合格分数的取消招聘资格。笔试时间、地点见准考证。笔试成绩出来后,按招聘职位分类在区教育局公示。职位分类为:语文、数学、英语、政治、物理、化学、生物、历史、地理、体育、音乐、美术、信息技术(计算机)、网络工程、化学实验员、物理实验员、旅游管理和学前教育等18类。
笔试按高考要求组织实施,笔试试卷的命题、印制、评卷等工作,委托有关部门负责。
㈡面试
根据报考条件及各学科职位人数,分别按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顺序确定面试人选。
同学科入围最后一名分数多人并列的,按笔试试卷第一题分数从高分到低分顺序确定入围人选。若再出现相同,则按第二题往下类推。
面试主要了解应聘人员的仪容仪表、语言表达、思维反应、应聘动机等方面情况,按100分制计分,60分(含)以上为合格,不足60分的为不合格。面试实行当场评分、统分和公布得分。不按规定参加面试或面试不合格的,取消招聘资格。
㈢体检
经面试合格的应聘人员在指定时间到指定医院进行体检。体检标准按照《关于调整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教师岗位人员体检标准的通知》(粤人社发[2011]134号)执行。不按规定参加体检或体检达不到规定标准的,取消其招聘资格。
㈣考察
根据《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考察工作实施细则(试行)》(粤人社发[2010]276号)的精神,经体检合格的列为考察对象,经考察,有违法、违纪等不良记录或不符合毕业生就业安置政策的,不予聘用。应聘者在规定期限内未能提供考察所需的学生档案或有关证明、证件的,取消应聘资格。
六、聘用及待遇
(编辑:广东华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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