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省考有这几类行为不能考公
2024-08-28 17:13 广东人事考试网 来源:广东华图教育
1、考试过程中有违规违纪行为
《公务员考试录用违纪违规行为处理办法》第七条:报考者在考试过程中有下列严重违纪违规行为之一的,给予其取消本次考试资格的处理,并记入公务员考试录用诚信档案库,记录期限为五年:
(一)抄袭、协助抄袭的;
(二)持伪造证件参加考试的;
(三)使用禁止自带的通讯设备或者具有计算、存储功能电子设备的;
(四)其他应给予取消本次考试资格处理的严重违纪违规行为。
此外,串通作弊或者参与有组织作弊的;代替他人或者让他人代替自己参加考试的也是违规违纪行为。
2、履约环节不诚信的行为
(1)无故弃考:已经确认面试,却在当天无故弃考。
(2)放弃录用:已经通过并且被公示后,又提出放弃录用资格。
3、随意更改年龄、学历、经历等内容
根据拟录用职位的要求,会对考察对象的档案进行严格审核,重点审核年龄、工龄、党龄、学历、工作经历等内容,严把选人政治关、品行关、廉洁关、能力关。
4、骗取考试资格
5、考卷作答内容雷同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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