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龙江黑河事业单位不得报考的人员
2024-03-06 16:07 广东人事考试网 来源:广东华图教育
(一)不符合岗位招聘条件的人员;
(二)在读的全日制普通高校非应届毕业生;
(三)现役军人;
(四)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五)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
(六)法律规定不得参加报考或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人员。
报考者不得报考聘用后构成《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第六条所列情形的岗位。
招聘条件
应聘对象须满足报名岗位规定的学历、专业、年龄等要求,其中,学历为国家教育行政主管部门认可的大(中)专及以上或技工院校高级(中级)工班及以上文化程度;专业以国家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公布的研究生、本科、高职(高专)和技工院校专业目录为准(目录可在“黑龙江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服务平台”,网址:http://gkzp.renshenet.org.cn“常用下载”栏目查阅)。毕业证、学位证以及招聘岗位所要求的各类证书应于2023年7月31日前取得;年龄、工作经历计算截止时间为2023年3月23日(含);有户籍要求的岗位,户籍迁入时间须在公告发布日之前。同时须符合以下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遵守宪法和法律;
(三)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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