疫情期间增值税的会计分录
2022-11-16 12:04 广东人事考试网 来源:广东华图教育
疫情期间,企业确认免交增值税时:
借:银行存款
贷:主营业务收入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减免税额)
纳税人结转免交增值税时:
借: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减免税额)
贷:营业外收入
疫情期间纳税人免交增值税时,可以通过“应交税费”科目和“营业外收入”科目处理,其中“应交税费”科目用于核算企业按照税法等规定计算应缴纳的各种税费;“营业外收入”科目用于核算企业发生的各项营业外收入,主要包括非流动资产处置利得、非货币性资产交换利得等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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