暂估入账的会计分录
2022-04-21 13:04 广东人事考试网 来源:广东华图教育
1、企业购入物料且已验收入库,但月末暂未收到发票时,应做暂估入账处理:
借:原材料
贷:应付账款——暂估应付账款
2、企业下月初用红字冲销原暂估的分录时:
借:原材料(红字)
贷:应付账款——暂估应付账款(红字)
3、企业收到发票时:
借:原材料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
贷:应付账款(或银行存款等科目)
企业月末未收到发票账单,不能确定物料实际成本时,应该暂估物资价值先入账,并在下个月月初用红字冲销原分录,待收到发票账单后再按实际金额进行入账。暂估入账应通过“应付账款——暂估应付账款”科目进行核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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