佛山市2020年高校毕业生基层公共就业创业服务岗位招聘36人公告(2)
2020-08-11 10:50 广东人事考试网 来源:高明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
五、考试
(一)笔试
笔试采取闭卷形式,时间90分钟,主要测试考生综合知识水平,内容包括:政治理论、时事政治、就业创业政策、公文写作等方面知识,满分100分,合格分数线为60分。
1.笔试时间
2020年8月18日上午9:30-11:00。
2.笔试地点:
考生按照准考证上确定的时间、地点和疫情防控要求参加笔试。
3.笔试成绩查询
笔试成绩在佛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门户网站和佛山人社微信公众号公布,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人数1︰3比例确定面试人数(不足1:3比例时,按实际人数确定面试人数),入围面试的考生须提交报名材料原件进行资格复审。
(二)资格复审
面试对象须进行资格复审,资格复审时须提供报名材料原件。资格复审时间为2020年8月20日(上午8:30-11:30,下午14:00-17:00),地点另行通知,资格复审时领取面试准考证。
资格复审不合格的,不得参加面试,佛山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可依次递补面试对象,有关材料信息不实,影响资格审核结果的,取消面试资格。
(三)面试
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形式,主要对考生的基本素质、适应职位的业务素质及潜能进行综合考评,面试成绩满分100分,合格分数线为60分。
面试时间:8月21日上午9:00开始,面试工作另行通知。
(四)综合成绩计算方法
按综合成绩确定聘用人员的,考生的综合成绩=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按四舍五入保留小数后2位。
若同一职位考生总成绩相同,则依次按照面试成绩高低顺序确定名次。
若按照优先聘用原则,直接进入面试的考生,以面试成绩为综合成绩。
考生成绩在佛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门户网站和佛山人社微信公众号公布。
六、体检、考察、聘用
(一)体检
根据优先聘用原则和招聘考试办法,招聘岗位按1:1比例确定体检人员。体检项目和标准参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实施细则(试行)》(粤人社发〔2010〕382号)规定,结合本次招聘岗位的实际情况执行。具体体检事项另行通知。
体检合格的考生确定为考察人选,如因体检不合格或放弃体检、聘用资格的,可根据考试综合成绩名次依次递补,并按规定对递补者进行体检。
(二)考察
考察工作由用人单位负责,按照有关规定和要求对考察人选进行考察。考察要把政治标准放在首位,考察的主要内容包括考生身份、报考资格条件以及考生的政治思想、道德修养、能力素质、心理素质、学习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财务状况等方面的情况。
(三)公示、聘用
拟聘用人员名单在佛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门户网站和佛山人社微信公众号公示。公示内容包括招录单位名称、拟聘用职位,拟录用人员姓名、性别、准考证号、毕业院校等,同时公布举报电话,接受社会监督。公示期为3个自然日,经公示无反映或者反映问题不影响聘用的,按程序办理聘用手续。用人单位与聘用人员签订劳动合同,合同期限为2年,合同期满不再续聘。应聘人员未报到或服务时间未满三个月离职的,可安排递补。
七、相关待遇
按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做好2020年基层公共就业创业服务岗位吸纳高校毕业生实施工作的通知》(粤人社规〔2020〕24号)有关规定,高校毕业生服务期间,补贴待遇参照当地同条件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工资水平(包括基本工资、绩效工资、单位缴纳部分的社会保险费和住房公积金等部分)执行。
八、咨询电话
市本级:0757-83033455
禅城区:0757-82786753,13702563312
南海区:0757-86395507
顺德区:0757-22831011,22831073
高明区:0757-88231920
三水区:0757-87718003,87717398
九、疫情防控要求
本次考试在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常态化下开展,应聘者应当按照有关防控要求,做好报名、考试等工作。因疫情影响导致本次招录工作时间调整的,佛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将综合考虑各种因素做出合理安排,并及时在佛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门户网站和佛山人社微信公众号发布公告,请应聘者留意有关通知。考生应持“健康码”经体温检测正常后参加笔试;国内高、中风险地区及考前14天内有国(境)外旅居史的应聘者需提供考前7天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考生自备一次性医用外科口罩参加考试。仍在隔离治疗期的确诊、疑似病例或无症状感染者,以及隔离期未满的密切接触者,不得参加考试。
(编辑:广东华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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