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渭南市市级机关遴选公务员23名公告(2)
2020-05-23 14:13 中国人事考试网 来源:网络
2、资格审查
各遴选机关(单位)在接受报考者报名的同时,依据遴选公告资格条件和报考职位具体要求,现场对报考者的资格认真进行审查,不得在公告之外再设置附加或限制条件。对符合条件的,不得拒绝报名;对不符合条件而未通过审查的报考者,要向其详细说明理由;对携带资料不全或填报内容不全的,一次性告知报考者本人,并向其明确补交补填的时限。各遴选机关(单位)初审后,市委组织部进行资格复审。
3、不足开考比例的改报
笔试开考比例职位通过资格审查人数与本职位遴选计划数之比原则上不低于3:1,最少不得低于2∶1,对未达到规定比例的职位缩减遴选计划或不予开考。各遴选机关(单位)在报名和资格审查结束后,将本单位遴选职位通过资格审查的情况及不足开考比例职位缩减或取消的意见报市委组织部。经市委组织部审核后,及时在遴选公告发布网站公布缩减、取消遴选职位情况和取消职位报考者改报时限及相关要求。同时,由被取消职位所在的遴选机关(单位)负责电话通知改报人员改报符合条件的其他职位,但不得改报已经取消的职位(程序及要求与报名和资格审查一致)。改报只能进行一次,未在规定时限完成改报的,视为自动放弃。
资格审查和改报工作结束后,各遴选单位要将《报名表》及报名情况汇总表报市委组织部。
4、领取准考证
准考证是报考者参加考试、体检等程序的必须凭证,统一由市委组织部负责印制,由负责报名资格审查的遴选机关(单位)专人电话通知报考者本人并发放,准考证保留到录用公示结束。
(三)笔试
笔试设一科,主要测试报考者的政治素质、政策理论水平、分析和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文字表达能力等综合素质。笔试成绩满分为100分。
笔试时间定于2020年6月份,具体时间、考点在准考证上明确,考生自行前往。
考生须持本人身份证(含有效期内的临时身份证,下同)和准考证参加笔试。
预计6月下旬,公布笔试成绩和最低控制分数线。
(四)职位业务水平测试
设有职位业务水平测试职位的,由遴选单位组织实施职位业务水平测试。参加职位业务水平测试的考生须携带本人身份证、准考证应考。职位业务水平测试成绩满分为100分。
职位业务水平测试设有合格分数线的,成绩未达合格分数线的人员不得进入下一环节,所产生的空缺不进行递补。
(五)资格复审
1.确定进入资格复审人员。根据笔试成绩和职位业务水平测试成绩的总成绩,按1:3的比例,由高到低的顺序确定进入资格复审人员。末位成绩并列者,同时进入资格复审。有一门缺考或成绩低于最低控制分数线的,不得进入面试资格复审。面试资格复审未通过的,按笔试总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递补至多进行2次。
进入资格复审人员在遴选公告发布网站公布进入资格复审人员名单、资格复审时间地点。
2.资格复审。资格复审由遴选单位组织实施。考生须提供以下资格复审材料:
①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留存复印件)
②所在单位、主管部门和所在地组织部门盖章的《报名表》原件(一式两份)
③公务员登记表或参照管理登记表复印件(留存)
④基层工作经历证明原件及复印件(留存复印件)
⑤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留存复印件)
⑥所在党支部出具的党(工)委盖章的党员证明原件
⑦遴选职位要求的资格证书、用人单位出具的相关工作经历证明等其他材料原件及复印件(留存复印件)
资格复审不合格者,不得进入下一环节。
3.人员递补。因面试资格复审人员不合格、放弃等形成的缺额,由遴选单位在笔试成绩和职位业务水平测试成绩最低控制分数线以上,在本职位不超过遴选计划总数5倍的人员范围中,按笔试成绩、职位业务水平测试成绩的综合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
(六)面试
资格复审合格的人员进入面试。面试拟于7月下旬开始组织实施。面试前3日发布面试公告,面试公告发布后形成的缺额,不再进行递补。
面试工作由市委组织部统一安排,面试主要测试履行职位职责所要求的基本素质和能力。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面试成绩当场向考生公布,并由考生签字确认。
(七)综合成绩计算
综合成绩的计算公式为:
综合成绩1(无职位业务水平测试职位)=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
综合成绩2(有职位业务水平测试职位)=笔试成绩×30%﹢职位业务水平测试成绩×40%+面试成绩×30%
笔试成绩、职位业务水平测试成绩、面试成绩综合成绩公布时均保留小数点后2位(不进行四舍五入)。综合成绩出现并列的,顺延小数位确定排序;综合成绩并列且顺延小数位后仍完全相同时,按笔试成绩、职位业务水平测试成绩的先后顺序,确定综合成绩排序。
面试结束后3个工作日内,在遴选公告网站公布面试人员的笔试成绩、职位业务水平测试成绩、面试成绩及综合成绩。
(八)考察和体检
1.确定进入考察人员
按照公务员公开遴选有关规定,实行差额考察。根据综合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进入考察的人数为“遴选计划数+1”。若进入考察人员成绩排名末位出现各项考试成绩均相同的情形时,末位并列者一并进入考察。
对于实际取得面试有效成绩的人数不足规定进入考察人数的职位,结合面试考生总体成绩情况,采取划定面试合格分数线的办法确定进入考察人选,具体划定面试合格分数线的办法在面试公告中明确。
面试结束3个工作日内,在遴选公告网站公布考察对象。
(编辑:华图教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