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舒城县公安局选调人民警察10名公告(2)
2020-05-23 14:13 中国人事考试网 来源:网络
四、选调程序
(一)公告发布
2020年5月中下旬在安徽人事考试网(www.apta.gov.cn)、舒城县人民政府网(www.shucheng.gov.cn)、舒城先锋网(sc.ahxf.gov.cn)发布选调公告。报考人员如需咨询有关事项,可按照公告公布的电话与中共舒城县委组织部、舒城县公安局联系。整个选调工作中,将及时在舒城先锋网上公布有关工作动态与信息。
(二)报名与资格审查
1.网上报名。本次公开选调采取网络报名方式,报名网址(http://sc.ahxf.gov.cn/bm)。提交报名申请时间为2020年5月21日8:00至6月21日16:00。报名人员应仔细阅读报名须知,按照要求填写报名信息,上传本人电子照片(近期免冠正面彩色证件照片,照片底色为淡蓝色,jpg格式,尺寸为295×413像素,大小为20-100kb)。所填信息应当真实、准确、完整、规范。
2.审核推荐。本次选调采用报考人员个人自愿报名与组织推荐的方式进行。报考人员提交报名信息后,从舒城先锋网下载打印《舒城县公安局2020年公开选调人民警察报名资格审查表》(以下简称“报名表”),并按照干部管理权限报请主管部门和公务员管理部门审核,根据主管部门和公务员管理部门报名人员档案记录情况及相关证明材料,认真审核填报信息,签署报考意见并加盖单位公章。报名人员须于6月23日16:00前将审核盖章后的报名表电子照片(邮件标题和照片名称格式为“男警+姓名”或“女警+姓名”)发至舒城县公安局政工监督室邮箱,邮箱地址:scgazgjds@163.com。
3.资格审查。本次选调报名工作人员对照规定的选调条件,在网上对报考人员的资格进行审查,资格审查工作于2020年6月21日16:00前完成。对只进行网上填报,未发送报名表电子照片的,将视作主管部门没有审核同意,不予资格审查。
4.报名确认。报名人员可于6月21日16:00前随时登录舒城先锋网查询资格审查结果。报名截止后,报考人数与职位选调计划数的比例不低于1.2:1,方可开考。未达到比例的,应核减该职位遴选计划数。对达不到规定比例的特殊职位,经“舒城县选调人民警察工作领导小组”同意后可适当降低比例开考。当报名人数少于5人时,经“舒城县选调人民警察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后,直接进入考察环节。
5.打印准考证。完成报名确认后,报名人员须在规定时间从舒城先锋网自行下载打印准考证。打印准考证时间将在舒城先锋网另行通知。
(三)面试
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的方式,主要考察报考人员的公安基本业务能力和综合分析、组织协调、应急应变、语言表达等能力,满分为100分。面试成绩低于65分的,不予进入下一环节。面试时间、地点见准考证。
(四)体能测试
体能测试项目:男子1000米跑步、女子800米跑步。按照《公安民警体育锻炼达标标准》,测试成绩达35分以上的为合格。体能测试于面试结束后3日内组织,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五)资格复审
从体能测试合格人员中,按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顺序,差额确定入围人选(差额1名;如最后一名面试成绩并列,一并确定为入围人选),不足规定人数的按实际人数确定。入围对象应于规定时间携带资格审查表原件、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和学历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公务员登记表和首授警衔审批表复印件(均须加盖县级以上公务员主管部门公章)各1份到舒城县公安局政工监督室进行资格复审。资格复审合格的,即确定为体检对象;未在规定时间参加资格复审或资格复审不合格者,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
(六)体检和考察
体检依照新修订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和《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等规定组织实施,体检在二级甲等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费用自理。未在规定时间到指定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作自动放弃选调资格。
从体检合格人员中,根据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顺序按职位选调计划数等额确定考察对象。中共舒城县委组织部抽调县纪委监委、县委编办、县公安局等部门人员组成考察组,对考察对象的德、能、勤、绩、廉等情况进行全面考察,考察结束时,考察组如实形成考察报告。考察对象所在任免机关要积极配合,客观真实地反映实际情况。
(七)递补
因参选人员在体检、考察、公示环节出现不合格或主动放弃等导致职位选调缺额的,从体能测试合格人员中按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顺序等额递补,递补只进行一次。
(八)公示和办理调动手续
考察合格人员即被确定为拟选调对象,在舒城先锋网上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对没有问题或反映问题不影响录用的,县委组织部按照有关规定办理调动手续;对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的,取消选调资格。
选调民警在舒城县公安局最低服务期限5年。
五、纪律与监督
选调工作坚持信息公开、工作程序公开、选调结果公开,主动接受组织、纪检监察部门和社会各界监督。选调过程中出现违规违纪的选调人员,视情节轻重取消考试、考察资格,已经调动的取消调动资格。对违反纪律的工作人员,视情节轻重给予行政处分。选调工作由县纪委监委全程监督,重点监督选调的各个程序和环节是否公开、公正。
本公告由中共舒城县委组织部负责解释。
政策咨询电话:
中共舒城县委组织部:0564-8626350
舒城县公安局:0564-8568750
监督举报电话:0564-8621152
附件: 报名资格审查表.docx
中共舒城县委组织部
舒 城 县 公 安 局
2020年5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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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华图教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