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永顺县县直机关事业单位公开遴选(选聘)81人公告
2020-04-22 14:24 中国人事考试网 来源:网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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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湖南省公务员公开遴选办法(试行)》(湘人社发〔2016〕14号)、《关于进一步规范机关事业单位人员流动调配工作的通知》(湘组发〔2015〕26号)、《永顺县县直机关事业单位公开遴选(选聘)实施办法(试行)的通知》(永组通〔2017〕9号)等文件规定,县委组织部、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决定开展2020年永顺县县直机关(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事业单位公开遴选(选聘)工作人员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遴选职位与计划
本次县直机关事业单位计划公开遴选(选聘)工作人员81名。具体见《2020年永顺县县直机关事业单位公开遴选(选聘)工作人员职位表》(附件1)。
二、报名范围与条件
(一)报名范围
机关事业单位县委管理干部以下(不含县委管理干部)的在编在岗人员,报考公务员、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相关职位的需为全县已进行公务员(参公)登记的在编在岗的公务员或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的工作人员(不包括未完成机构改革的参公管理单位人员);报考事业单位相关职位的需为全县单位性质相同(县编委会决定从差额事业单位定向选聘带编划转的职位除外) 的事业单位在编在岗管理或专业技术岗位工作人员。
(二)报名条件
1.政治过硬,具有良好的业务素质,品行端正,实绩突出,群众公认;
2.调整异动后在现单位工作1年以上;
3.具有大学专科(差额定向带编的可放宽到中专)及以上学历;
4.2017至2019年近三年年度考核均为称职(合格)及以上等次(试用期年度考核为不确定等次除外,2019年度的考核等次以主管单位或部门已组织评定的考核等次为准);
5.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6.年龄原则上不超过38周岁,报考专业技术岗位的年龄可放宽到40岁,从差额事业单位和连续抽借用时间较长(截止2019年12月31日抽借用借调满8年,现仍在抽借用并报考抽借用单位职位)的人员公开遴选(选聘)年龄可放宽至45周岁;
7.符合遴选(选聘)职位所需的任职资格条件,具体见附件1。
具有以下情形之一的,不得报名参加公开遴选(选聘):
1.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专门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2.受处分期间或者未满影响期限的;
3.按照国家规定,到定向单位工作未满服务年限的或对转任有其他限制性规定的;
4.录用公务员岗位未满5年(选调生录用未满2年)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未满服务期的;
5.法律、法规及有关政策规定的其他情形。
以上年龄、工作经历等计算时间截止至2020年2月26日。
三、报名和资格审查
本次公开遴选(选聘)实行现场报名。报名人员要严格按照公告和职位表要求,选择合适职位报名。每名报考者仅限报一个职位。
(一)报名时间
2020年2月20日上午8:30至2月26日下午17:30(每日正常上班时间)。
(二)报名地点
报考县直机关单位职位及党群事业单位岗位的到县委组织部干部组(612室)报名;报考县直事业单位岗位的到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四楼事业单位人员管理股报名。
(三)报名资料
1.报名登记表(附件2,一式两份,三张两寸免冠彩色近照);
2.本人身份证及复印件;
3.学历、学位原件及复印件;
4.《公务员登记表》、《聘用登记表》等复印件;
5.符合遴选(选聘)职位要求提供的其他相关材料。
(四)资格审查
在个人自愿报名基础上,按照管理权限,由所在单位及其主管部门同意盖章后,县委组织部、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对报考人员资格条件进行初步审核。
各职位报名人数与拟遴选(选聘)计划数的比例一般不低于3:1。低于规定比例的,由遴选(选聘)单位提出相应核减或取消遴选(选聘)计划意见,报县委组织部、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研究决定后予以公示。取消遴选(选聘)计划的职位报考人员可于2月28日在县委组织部、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改报符合条件的其他职位。
符合资格条件的报考人员在规定的时间内(时间另行公告通知)到县委组织部干部组、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事业单位人员管理股领取准考证。考试时间、地点详见准考证。
四、考试
考试由县委组织部、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统一组织、统一时间、统一地点、统一考试。遴选(选聘)的考试分三种方式进行,即笔试方式、面试方式、笔试加面试方式。需要遴选(选聘)的单位结合单位职位要求选择其中一种方式进行考试。
(一)笔试。笔试科目分为《公共基础知识》或《申论》,实行闭卷考试,考试时间为120分钟,分值为100分。用人单位可任选一种科目进行笔试。笔试方式、笔试加面试方式的报考初审合格人员参加。
(二)面试。面试采取结构化方式面试,分值为100分。仅采取面试方式的职位,其报考初审合格人员全部参加面试;笔试加面试方式的职位,其面试人员按照笔试从高分到低分按1: 2比例确定面试人选(并列人员同时进入)。
五、考察
笔试方式的职位考察入围人选按照笔试成绩及计划数从高分到低分1:1的比例确定考察对象,实际参加笔试人数没有达到有效竞争的职位,其考察入围人员必须是笔试成绩不低于同一考场、同一试卷其他职位录取人员的最低分数。
面试方式的职位考察入围人选,按照面试成绩及计划数从高分到低分1:1的比例确定考察对象,实际参加面试的人数没有达到有效竞争的,其考察入围人员必须是面试成绩不低于当场(同一场次、同一个面试考官组、同一套面试题本)形成有效竞争职位入围考察人员的最低面试分数。
笔试加面试方式的职位考察入围人选按照笔试占40%、面试占60%的比例合成综合成绩,按照综合成绩及计划数从高分到低分1:1的比例确定考察对象,实际参加面试的人数没有达到有效竞争的,其考察入围人员确定方法同上,若出现综合成绩相同的以面试成绩高的确定为考察对象。
笔试、面试、综合成绩保留小数点后两位,四舍五入。如有末位考察对象出现分数相同的则统一进行笔试复试,按笔试复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
考察实行等额考察。遴选(选聘)单位派出两名以上人员组成考察组。考察主要包括考察入围人员的思想政治表现、遵纪守法、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遴选(选聘)资格条件等方面的情况,并将资格审查贯穿于遴选(选聘)全过程。组织考察时,应根据考察对象的情况采取适当的考察方式,并形成具体的考察结论。按管理权限报县委组织部、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核后确定拟遴选(选聘)人员。
六、公示
经审核确定的拟遴选(选聘)人员将在永顺县政府网站和永顺党建网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
七、试用和办理手续
公示期满,对反映有严重问题的,将会同纪委监委等部门进行调查。查有实据的,取消公开遴选(选聘)资格,并依次递补,递补人员的成绩必须符合以上限制性规定,递补仅进行一次;对没有问题或者反映问题不影响任用的,安排到遴选(选聘)单位试用3个月。试用期间,遴选(选聘)人员在原单位的一切关系、待遇不变。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的,按管理权限,办理转任或聘用手续。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的,不予办理手续,亦不予递补。
八、有关要求
1.报名人员向公开遴选(选聘)单位提交报名需要的相关材料应当真实、准确。
2.公开遴选(选聘)工作严格按照资格条件及规定程序执行,全程接受纪委监委及社会各界的监督,坚决杜绝弄虚作假、徇私舞弊现象。
3.对违反公开遴选(选聘)工作纪律的报考人员,视情节轻重给予批评教育、取消公开遴选(选聘)资格、调离工作岗位或者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4.县委组织部、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及遴选(选聘)单位负责受理投诉举报,并按照管理权限进行处理。
5.报考服务咨询电话:
0743—5235716(县委组织部干部组);
0743—5225630(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事业单位人员管理股)。
6.本公告未尽事宜和本次遴选(选聘)的有关政策由县委组织部、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
附件:1.《2020年永顺县县直机关事业单位公开遴选(选聘)工作人员职(岗)位计划表》
2.《2020年永顺县县直机关事业单位公开遴选(选聘)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
中共永顺县委组织部
永顺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0年2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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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华图教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