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温州市瓯海区卫健系统面向社会招聘工作人员52名公告(2)
2020-03-06 16:45 中国人事考试网 来源:温州市瓯海区卫生健康局
七、公示、聘用
经体检、考察合格的人员确定为拟聘用对象,在“瓯海区政府信息公开”网站公示7个工作日,接受社会监督。
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或反映问题经查实不影响聘用的人员,按有关规定办理聘用手续(岗位代码对应的招聘或工作单位有两家及以上的,须进行择岗,择岗按笔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进行,具体事宜另行通知),不按规定时间办理聘用手续的,取消聘用资格,不再递补。
聘用人员须在规定的时间内报到,无正当理由逾期者,取消聘用资格,不再递补。
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的工作人员一律实行聘用制,按聘用单位现有岗位情况予以聘任,签订《浙江省事业单位聘用合同书》,最低服务年限为五年(卫技类岗位不包含全省统一的医师规范化培训时间),报名时对任职资格不作要求的拟聘用人员须在办理聘用手续后两年内取得相应岗位从业所需的执(职)业资格,否则到期后予以解聘。
八、注意事项及其他
1.2018届-2020届全日制普通高校医学类毕业生专业技术资格不作要求。
2.具有相应中级及以上职称人员,学历可放宽至大学专科(岗位代码为008的岗位除外)。
具有相应中级及以上职称的人员,年龄可放宽至1980年3月1日及以后出生(岗位代码为008的岗位除外)。
3.户籍条件:(1)符合岗位所需户籍条件的可以报考相应岗位(以2020年6月30日户籍所在地为准);(2)报考卫技类岗位,具有中级及以上职称人员户籍不限。
4.现役军人不能报考。
5.在全日制普通高校脱产就读的非2020年应届毕业的专升本人员、研究生不能以原已取得的学历、学位证书报考。
6.报名与考试使用的身份证号必须一致。参加考试时,必须同时携带《笔试准考证》和有效期内的身份证。身份证遗失的,需及时补办或办理临时身份证。凡弄虚作假进入考场参加考试的,当次全部科目考试成绩无效并按相关规定处理。
7.报考人员提交的信息表栏目和内容应按规范要求填写齐全;承诺书内容应当相符;报考信息和材料应当真实、齐全、准确、有效。提供虚假信息和材料获取报名资格的,或有意隐瞒本人真实情况的,一经查实,即取消资格。
8.考试违纪违规行为的认定和处理,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执行。
9.本次招聘工作由温州市瓯海区卫生健康局组织实施,规范程序,严明纪律,对弄虚作假、徇私舞弊的人员,一经查实,按有关规定予以严肃处理。
10.本次招聘笔试不指定复习参考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开展针对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的辅导培训。
11.本公告相关事宜,请密切关注“瓯海区政府信息公开”网站。
12.其他未尽事宜将及时在瓯海区政府信息公开网站公布,请报考对象注意上网查阅。本公告由温州市瓯海区卫生健康局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0577-88502873、88533932;
监督电话:0577-88512862。
附件:1.2020年温州市瓯海区卫健系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计划一览表
2.2020年温州市瓯海区卫健系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信息表
3.2020年温州市瓯海区卫健系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信息真实个人承诺书
4.2020年温州市瓯海区卫健系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专业资格审查办法
温州市瓯海区卫生健康局
2020年3月6日
(此件公开发布)
温州市瓯海区卫健系统2020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的公告.doc.pdf
以上是2020年温州市瓯海区卫健系统面向社会招聘工作人员52名公告的全部内容,更多中国人事考试网招聘考试信息敬请关注中国人事考试网/广东人事考试网。
(编辑:华图教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