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四川广元市青川县招聘疫情防控相关的专业技术岗位人员15名公告
2020-03-02 15:26 中国人事考试网 来源:青川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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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疫情防控工作需要,按照广元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转发《关于做好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期间我省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广人社函〔2020〕11号)相关要求,结合实际情况,经研究,决定面向社会公开考核招聘疫情防控相关的专业技术岗位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单位及名额
招聘单位均为青川县所属事业单位(详见附件1)。招聘名额15名(详见附件2)。
二、招聘对象、范围及基本条件
符合本公告相应条件和要求的人员。持有国家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的学历、学位的留学归国人员,不受全日制普通高校毕业生条件限制。在读学生不属于此次公招的范围。
(一)基本条件
1.报考者应同时具备下列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有良好的职业道德,爱岗敬业,事业心和责任感强。
(3)身体健康,体检合格,具有正常履行招聘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
(4)符合本公告招聘岗位所需的招聘条件及资格要求(详见附件2)。其中:报考者本人的有效毕业证、学位证所载学历和专业名称,与报考岗位所要求的学历、学位、学科、专业等资格条件要求应完全相符;不符者,请勿报考,否则将取消报考(聘用)资格,责任由报考者自负。
(5)在编在职工作人员报考者,须按人事管理权限征得工作单位或主管部门书面同意(我市的在编在职工作人员,不属于此次招聘对象)。
(6)委培、定向毕业生,须征得原委培、定向单位书面同意。
(7)符合有关回避规定。
2.具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报考:
(1)曾受过各类刑事处罚的。
(2)曾被开除公职的。
(3)曾违反《四川省事业单位人员聘用制管理试行办法》(川办发〔2002〕40号)第三十四条第二、三、四、五、六款规定被解聘的。
(4)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专门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5)近3年年度考核有基本称职(基本合格)及以下等次的。
(6)受处分期间或者未满处分影响期限的。
(7)按照国家、省、市有关规定,到定向单位或乡镇工作未满服务年限或有其他限制性规定的。
(8)在公务员、参公人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公开考录(或公开招聘)中违规违纪且在禁考期内的人员。
(9)按照《四川省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招聘工作试行办法》(川人发〔2006〕9号)等有关政策规定应当回避的。
(10)失信人员在记录期内的。
(11)拒绝、逃避征集,拒服兵役义务的。
(12)违反有关规定不适宜报考事业单位的。
3.年龄、工作经历、表彰奖励等时间计算均截止报名第一日(2020年3月9日)
三、报名
(一)报名方式
此次招聘报名方式为网络报名。
报名时间为2020年3月9日至3月13日。
报考人员应提供《青川县事业单位公开考核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表》(附件3,以下简称《报名表》,请考生直接从广元人事考试网<网址:http://gypta.e21cn.com/>或青川县人民政府网<网址:http://www.cnqc.gov.cn/>下载),与本人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相应职称证书等扫描图像以电子文档形式发送至报名指定邮箱。青川县卫生健康局对报考人员是否符合相应岗位报名要求将进行电话回告。
报名邮箱:1210510265@QQ.com
(二)报名程序
报考者应认真阅读本公告,详细了解招聘对象、范围、条件和有关政策规定、有关注意事项等内容,根据自身情况选择完全符合招聘条件的一个岗位报名,每人限报一个岗位。报考者填写信息不能证明自己完全符合报考条件的,不能审查通过,责任由报考者自负。
(三)缴费
按照川发改价格〔2017〕472号文件规定,面试每人缴纳80元。
(编辑:华图教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