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浙江省宁波市宁海县国有企业招聘工作人员53名公告
2020-02-28 17:43 中国人事考试网 来源:宁海县人社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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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进一步推进“双优”宁海新征程,做好国有企业引才工作,我县国有企业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53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和办法
招聘工作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原则,按照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通过综合素质测试、体检和考核等程序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
二、招聘对象基本条件
(一)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法律和法规;
(二)遵守纪律、品行端正,具备良好的职业素质;
(三)具有招聘岗位所需的学历、资历、专业、任职资格、职业(执业)资格及技能要求;
(四)具有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五)具备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
三、招聘的范围、对象和具体条件
(一)招聘的范围、对象
1、具有国家承认的学历,且符合招聘岗位所需的学历和专业要求。
2、属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1)公务员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工作人员;
(2)事业单位在编工作人员;
(3)现役军人;
(4)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5)在各级公务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招考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录用纪律行为的人员;
(6)法律法规规定其他不得报考的人员。
(二)招聘具体条件
报考人员除应具备宁海县国有企业工作人员规定的基本条件和招聘岗位所需的资格条件,并符合上述招聘具体范围和对象外,还须符合以下条件:
1、除紧缺性特殊岗位外,其他所有岗位的报考人员要求年龄35周岁及以下,即1985年2月28日及以后出生。
2、2020年全日制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的,须在2020年9月30日前提供职位要求的相关学历学位证书。通过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成人高等教育学历考试的人员,须在2020年2月28日前取得毕业证书(学位证书)。
3、留学人员须取得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境外学历、学位证书认证书。
4、部分招聘岗位要求的专业技术资格证书、执(职)业资格证书等招聘条件须在2020年2月28日前取得。
四、招聘计划
2020年宁海县国有企业拟公开招聘工作人员53名。具体招聘岗位计划和条件详见附件。
五、报考程序
(一)公开报名
1、网络报名
时间:2020年3月9日9时至3月13日16时。
报考人员在上述规定时限内完成报名,逾期则不再受理(个人信息不如实填写的,一经发现,取消报考、聘用资格)。需要上传的报考资料:本人居民身份证、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应届毕业生需要上传就业协议书或学生证)、专业技术资格证书、执(职)业资格证书等相关证件(证明)的电子照片。
2、资格初审
时间:2020年3月16日9时至3月20日16时。
招聘单位对报考人员最后选定的岗位进行资格初审。对初审未通过人员,将说明理由。
3、查询并再次报名
时间:2020年3月23日9时至3月27日16时。
已报名人员登录报名系统查询资格初审结果。通过者不能再报考其他岗位;未通过的可再次报名并接受资格初审。
每位报考人员只能报考一个招聘岗位,报名人数不足招聘指标数3倍的岗位,将核减或取消招聘计划。因指标取消而涉及的人员,允许改报其他符合招聘条件的岗位。核减或取消的招聘计划在宁海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上予以公布。
4、资格复审
面试前对报考人员提交的报名资料原件进行复审,复审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证件不全或所提供证件与报名岗位招聘条件不相符者,取消资格。
(二)综合素质测试
综合素质测试包括笔试、面试或直接面试两种形式,不同岗位的测试形式、时间以及规则视全国疫情发展情况另行通知,未按时参加测试者,视为放弃。
各招聘岗位,均在综合素质测试合格人员中根据报考人员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指标数1:2的比例,确定体检对象。不足规定比例的按实际人数确定。
(三)体检
体检工作由宁海县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局会同各招聘单位组织实施。体检标准和程序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执行。体检工作按人社部、原卫生部、国家公务员局《关于进一步做好公务员考试录用体检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发〔2012〕65号)、《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执行。
体检不合格者淘汰。体检对象不按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作放弃体检。体检费用由考生自理。
(四)考核
考核对象按招考指标数1:1的比例,在体检合格者中按测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
考核工作由招聘单位负责实施,对考核对象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情况进行综合考核。考核不合格者淘汰。自愿放弃考核者,须向招聘单位提交书面申请。考核结果仅作为本次是否聘用的依据。
(五)聘用
考核结束后,各企业招聘岗位拟聘用人员名单在宁海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上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后,没有反映问题或反映问题经查实不影响聘用的,按聘用审批权限办理聘用手续。对反映有影响聘用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聘用;对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将暂缓聘用,待查清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被聘用人员无正当理由逾期不报到或弄虚作假,则取消聘用资格,并不再递补。
(六)递补规定
1、面试对象放弃面试、或不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面试、或面试不合格,均不再递补。
2、体检对象放弃体检或体检不合格,在相应岗位面试合格人员中按总成绩高分到低分予以递补;考核对象放弃考核或考核结论为不合格的,在办理聘用审批手续前书面提出放弃聘用资格的,均在相应岗位体检合格人员中按总成绩高分到低分予以递补。
3、递补人员名单在宁海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上公布。
六、注意事项
(一)有关招聘政策,请仔细阅读本公告,如有疑问,请拨打咨询电话。
(二)报考人员持有效期内的身份证报名,报名与考试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参加综合素质测试时,必须同时携带准考证和有效期内的身份证。身份证超过有效期或遗失的,请及时补办或办理临时身份证,否则不得进入考场。
(三)报考人员在资格审查中提交的报考信息和材料应当真实、准确、有效。凡提供虚假报考申请材料的,一经查实,即取消报考资格。
(四)考试违纪违规行为的认定和处理,按照《浙江省人事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浙考办〔2007〕32号)执行。
(五)报考人员对公布、公示的相关内容有异议的,可在公布、公示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向宁海县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局反映。
(六)宁海县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局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针对招聘考试的辅导培训班。社会上出现的任何以公开招聘考试命题组、专门培训机构等名义举办的辅导班、辅导网站或发行的出版物、上网卡等,均与宁海县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局无关,与本次考试无关。
七、联系咨询
各招聘单位政策咨询电话详见附件。
本公告及其他未尽事宜由宁海县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局和各招聘单位负责解释。
总联系人:赖先生
联系电话:0574-55868382、13615887363
附件:2020年宁海县国有企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计划表.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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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华图教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