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外语外贸大学面向香港、澳门、台湾地区招收2020年研究生简章(2)
2019-12-03 09:49 广东研究生考试网 来源:广东外语外贸大学
考生体检工作在考生拟录取后组织进行。体检标准参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育部办公厅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的相关规定执行。
(五)录取
招生单位根据考生的报名资料、初试和复试成绩、体检结果等,综合审查后择优确定录取名单。录取标准原则上与内地(祖国大陆)考生相同。录取通知书将于7月邮寄给考生本人。
四、入学
新生应于规定时间报到入学,具体时间由招生单位在“新生入学指南”中注明。新生报到时,由招生单位对新生入学资格进行复查,不符合入学条件者,取消入学资格。
新生应按时报到,如有特殊原因不能按时报到者,须书面向招生单位请假,未请假或者请假逾期的,除因不可抗力等正当事由以外,视为放弃入学资格。
五、学制、学费及奖助学金
港澳台研究生按学习形式分为全日制和非全日制两种,在学期间均须按规定缴纳学费,并可申请学校相关奖助学金。
(一)学制
港澳台研究生的学制与内地(祖国大陆)研究生相同。
根据就读专业的不同,全日制硕士研究生的学制为二年或三年,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的学制为三年。博士研究生学制为三年。各专业的学制可在广东外语外贸大学研究生招生信息网查阅。
(二)学费
港澳台研究生的学费标准(币种:人民币)与内地(祖国大陆)研究生相同。
全日制非定向博士研究生学费标准为10000元/年,全日制定向博士研究生学费标准为20000元/年。硕士研究生的学费标准可在广东外语外贸大学研究生招生信息网查阅。
(四)奖助学金
根据我校研究生国家奖学金、国家助学金、研究生学业奖学金规定,符合条件的可申请相关奖助学金。
六、学位授予
课程学习合格、学位论文答辩通过、符合广东外语外贸大学毕业要求和学位授予条件,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学位条例》规定者,经广东外语外贸大学学位评定委员会审议通过,可获相应的学位证书。
七、报考咨询联系方式
广东外语外贸大学研究生招生网址:http://yz.gdufs.edu.cn/index.htm
地址:广州市白云大道北2号 广东外语外贸大学研究生院招生办
邮编:510420
电话:020-36207044
联系人:陈老师、曾老师、丁老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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