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潮州中级人民法院招聘13名书记员公告(2)
2018-09-25 17:12 广东人事考试网 来源:潮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二)有以下情形之一的,不得应聘:
1、曾受过刑事处罚的;
2、曾被开除公职的;
3、违反计划生育政策的;
4、受到党纪政纪处分尚在处分期的或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调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5、其他不宜担任合同制书记员的情形。
三、招聘程序
(一)报名与资格审查
1、报名
(1)报名方式:网上报名,在指定报名时间内下载本公告附件2《潮州市中级人民法院2018年公开招聘合同制书记员报名表》,按要求填写并在贴照片处附本人近期1寸正面免冠彩色相片(采用JPG格式),以本人真实姓名为文件名(填写好的报名表作为邮件附件)发送至电子邮箱czfyzzc@126.com,收到邮件自动回复即视为报名成功。
(2)报名时间:2018年10月8日至9日,以邮件发出时间为准,不在此时间内报名的无效。
(3)注意事项:每名应聘人员只能选择一个招聘职位报名;用第二代身份证报名,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应当一致。
2、资格审查
(1)审查方式:现场审查,完成报名人员在指定审查时间内到潮州市潮州大道209号潮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办公楼前幢一楼接受资格审查。
(2)审查时间:2018年10月15日至16日(每天上午8:30—11:30;下午2:30—5:30)。
(3)相关要求:接受资格审查的人员应当现场提供本人①有效身份证、②户口本、③学历证书、④招聘职位要求的其他相关证明,国有单位在职人员应聘的应当提供所在单位同意报考证明(所有证件均要求原件及复印件,原件审核后现场退还);上交填写好的《潮州市中级人民法院2018年公开招聘合同制书记员报名表》(双面打印,在“报名人员承诺”一栏签名),并另附本人近期1寸正面免冠彩色相片3张(与报名表照片同版)。
(4)注意事项:资格审查时应当本人到场,不可委托他人代为办理;提交的材料应当真实,提供虚假材料的,一经查实,即取消应聘资格。
3、发放准考证
经审查符合报名资格的发给准考证。应聘人员凭本人身份证和资格审查回执在指定时间到潮州市潮州大道209号潮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办公楼前幢一楼领取。准考证作为参加考试(即笔试和面试)、体检等环节的凭证,遗失不补。
(编辑:广东华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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