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湖北襄阳市保康县事业单位招聘66人公告
2018-08-21 17:30 中国人事考试网 来源:保康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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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52号)、《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原人事部令第6号)、《关于进一步做好艰苦边远地区县乡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人社部规〔2016〕3号)、《关于进一步规范全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若干意见》(鄂人社发〔2016〕23号)和省人社厅《关于开展县乡事业单位人才引进培养体制机制创新试点工作指导意见》的规定,经县政府同意并报襄阳市人社局批准备案,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部分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公告如下:
一、招聘人数、对象
(一)招聘人数。66名。
(二)招聘对象。招聘岗位、专业、学历、年龄等条件和职数见附件1《2018年度保康县事业单位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一览表》(以下简称《岗位一览表》)。
二、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国家法律法规,享有公民政治权力;
3.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思想品德,愿意履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义务,遵守事业单位工作纪律;
4.具有国家承认的国民教育学历,具备岗位所需专业知识和业务能力;
5.具有符合国家或行业规定并能坚持正常工作的年龄条件和身体条件;
6.具有应聘岗位要求的其它条件。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1.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纪律审查和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的人员;
2.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者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3.在各级公务员招考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中被认定有严重违纪违规行为尚在禁考期内的人员;
4.现役军人;
5.在读全日制普通高校非2018年应届毕业生;
6.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人员。根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原人事部令第6号),凡与聘用单位负责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或者近姻亲关系的应聘人员,不得报考和应聘该单位负责人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岗位;
7.法律、法规、规章及政策规定可不受理应聘的人员。
三、相关报名时间及要求
(一)年龄要求。年龄计算截止时间为2018年1月1日,如年龄限制在40周岁及以下,那么计算时间应为1978年1月1日及以后出生,其他依次类推。
(二)工作经历要求。工作经历计算截止时间为2018年7月31日。
(三)各类证件要求。相关岗位所需证件必须在2018年7月31日前取得。
(四)“三项目”人员要求。根据鄂人〔2006〕16号等文件规定,截止2018年8月31日止,“三支一扶高校毕业生”、“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项目人员”、“选聘到村任职的高校毕业生”(简称“三项目”人员)服务期满2年且考核合格的,报考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时可享受“加分”政策。
四、招聘程序
(一)报名、资格审查及有关要求。
1.报名时间与方式。
网上报名及资格初审时间:2018年8月27日8:30至9月2日18:00;现场提交资料及缴费时间:2018年9月3日8:30至 9日18:00。
报名方式:采取网上报名方式进行。报考人员网上报名后由保康县人事考试院对其进行资格初审。
2.报名方法。请报考人员仔细阅读《招聘公告》以及《岗位一览表》所规定的有关要求,包括:岗位、岗位代码、年龄、学历、专业、户籍、从业资格、工作经历等。然后登陆保康人事考试网(WWW.BKRSKSW.ORG.CN)链接进入报名系统,点击《网上报名》开始报名,按照《2018年度保康县事业单位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报名表》(以下简称《报名表》)有关要求填写相关信息,上传本人近期正面免冠彩色电子照片(JPG格式,20KB),进行网上资格初审。同时,报考人员应仔细阅读《2018年度保康县事业单位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报考指南》和《2018年度保康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诚信承诺书》(可在保康人才网、保康人事考试网上下载,以下简称《报考指南》、《诚信承诺书》),如实填写有关信息,并对填报和提供的信息真实性、准确性负责。对考生报名资格条件不符合岗位要求、或填写信息错误,以及弄虚作假的,将取消考试资格,由此产生的后果由报考人员本人承担。笔试入围后经资格复审对伪造、编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考试资格的,将依照有关规定追究当事人责任,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处理。《报名表》、《报考指南》、《诚信承诺书》请在保康人才网、保康人事考试岗上下载使用。
经网上报名资格初审合格人员须在报名时间内现场提交报名资料、缴费确认,地点设在保康县人社局办公大楼三楼服务大厅。报考人员须现场提交网上打印的《报名表》、手写签名的《诚信承诺书》以及毕业证、学位证、二代身份证、从业资格证、“三项目”服务期满合格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以及工作经历证明原件(相关证书原件经核对后现场退回,资料按以上先后顺序装订)。
现在编在岗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报考相关岗位,必须提供经用人单位和主管部门同意的书面证明,否则不予受理报考。
3.改报。对网上报名人员资格初审未通过的,可以退出报名系统允许报考人员根据本人基本情况改报其他岗位。网上报名只允许改报一次。如考生报名资格条件不符合岗位要求,或填写信息错误,由此产生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4.专业目录参考。主要参考依据为教育部2015年颁布的普通高等学校高等职业教育(专科)专业目录、2012年颁布的《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1997年颁布的《授予博士学位和培养研究生的学科、专业目录》(教部学位办〔2011〕25号)。
5.证件。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二代身份证必须一致。
6.缴费及领取准考证。报考人员经资格审查合格后需现场缴纳考务费。根据鄂价费字〔2007〕18号、鄂价费规〔2011〕100号文件规定每位考生笔试考务费为每科50元,两科计100元。领取准考证时间为2018年9月12日至14日,地点在保康县人社局办公大楼三楼服务大厅。
7.岗位选择。报考人员只能选择一个单位中的一个岗位进行报名,填报多个岗位的,取消报名、笔试资格。
8.注意事项。报考人员参加笔试时,须同时携带笔试准考证和二代身份证。
(二)笔试。
1.笔试时间及科目。
笔试时间:2018年9月15日上午;
笔试科目:8:30-10:00为《职业能力倾向测试》考试时间;
10:00-12:00为《综合运用能力》考试时间。
本次笔试县人社部门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2.笔试地点。请见准考证(考生按照准考证上注明的地点、考场安排等参加笔试)。
3.笔试开考比例。请详见《岗位一览表》所设置的开考比例,达不到规定比例的,取消或核减该岗位招聘计划。
4.笔试命题及阅卷。本次笔试命题及阅卷一律委托异地专业考试机构负责。笔试内容按照才用一致的原则予以命题。笔试考场设保康。
5.政策性规定加分政策。根据鄂人社发〔2010〕36号文件规定,截止2018年8月31日,对“三项目”服务人员,报考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时,笔试成绩增加5分。计算公式为:〔(《综合应用能力》成绩+《职业能力倾向测试》成绩)÷2×(2/3)+5分)〕×50%=笔试总成绩。“三支一扶”、“选聘到村任职”等高校毕业生人员中已经通过考试等途径成为公务员(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或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以及专项招聘为公务员或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不再享受加分政策。符合条件的报考人员,持原招募时的派遣报到证、服务合同、服务协议、服务单位所在地县级及以上组织、人社部门出具的服务证明(书)以及本人年度考核相关证明材料(表,原件及复印件)、服务期满合格证书和《“三支一扶”等人员报考加分申请表》于9月20日至21日8:30-17:00到保康县人社局人事考试院506办公室办理笔试加分手续,逾期不申请的,视为放弃加分。
6.笔试成绩公布。笔试成绩通过保康人事考试网、保康人才网及保康县人社局门前公告栏发布,请考生登陆保康人事考试网、保康人才网查询。
(三)面试。
1.面试人选。按照《岗位一览表》设定的比例,根据考生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面试人选。对确定的面试人选发放《2018年度保康县事业单位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面试通知书》(以下简称《面试通知书》)。根据笔试成绩,各招聘岗位按《岗位一览表》设定的比例确定并公布面试人选名单(如遇最后一名笔试成绩相同时,一并列入面试人选)。
2.领取《面试通知书》要求。确定的面试人选未按指定时间、地点领取《面试通知书》的考生,取消面试资格。面试人选放弃面试资格,应向保康县人社局出具书面放弃声明或将放弃声明扫描后发送至保康县人社局人事考试院信箱(23638475@QQ.COM或302715167@QQ.COM)。未出具书面声明而招聘组织单位确实无法联系考生本人的,应由招聘组织单位2名以上工作人员确认并记录在案予以证实,并在报考同一岗位人员中以笔试成绩由高到低顺序依次递补。因取消面试资格或考生自愿放弃出现的面试人选缺额,按该岗位考生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最多不超过三次)。经资格审查,若招聘岗位未达到《岗位一览表》设定的开考比例则相应减少或取消该岗位招聘计划。
3.《面试通知书》发放。被确认的面试人选,经电话通知后请在规定时间内到保康县人社局办公大楼三楼领取《面试通知书》。领取《面试通知书》时需缴纳面试考务费50元。
4.发布面试公告。面试公告至少在面试开考前5天分别在《保康人才网》、《保康人事考试网》等窗口发布,并逐人电话通知。面试公告发布后,入闱考生弃权的不再递补。
5.面试方式。面试主要考察应聘者应具备的综合素质、综合能力。面试可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说课试讲、技能测试或实际操作等方式进行。具体面试方式请见面试公告。
6.面试组织及考官。面试组织全权委托异地专业考试机构负责面试工作的组织实施,每组面试考官由7人组成,同一岗位的考生必须在同一组考官、同一面试试题下进行面试。
7.面试评分。面试评分实行百分制计分,考生最终得分采用“体操计分法”,即去掉一个最高分和一个最低分,按5名考官的总分除以5计算考生的最后得分。考官评分原则上最高分为90分,高于90分或者低于60分的,考官要在评分表上作出说明。面试考官打分实行签名制。每位考生的面试成绩当场公布并由考生现场签名确认。
8.面试开考比例。面试开考比例按照《岗位一览表》设定的比例把握,达不到开考比例的,取消或核减本次该岗位招聘计划。面试开考前按照开考比例设定并确认的面试人选,面试开考时考生弃考、缺考,使得无法递补致使只有1人进入面试的,允许其面试。
9.总成绩计算方法。笔试两科满分为300分,面试实行百分制。考生总成绩按笔试成绩折算成百分制后占考生总成绩的50%、面试成绩占考生总成绩的50%的比例进行计算。笔试成绩的计算公式为:(《综合应用能力》+《职业能力倾向测试》)÷2×(2/3)×50%=笔试总成绩。面试成绩计算公式为:面试成绩×50%=面试总成绩。考生总成绩=笔试总成绩+面试总成绩。因面试考生弃考、缺考等原因,致使某岗位只有1人参加面试的,其面试成绩必须达到70分以上,否则不得列为考察、体检对象。
面试成绩及总成绩请考生登陆保康人事考试网、保康人才网或在保康县人社局办公大楼前公告栏中查询。
(四)考察、体检。
根据笔试、面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1:1的比例确定考察和身体健康检查人选。总成绩相同时,按笔试成绩高低确定。
1.考察。考察工作在保康县人社局指导下,由招聘单位主管部门会同招聘单位进行。考察工作根据实际情况采取实地考察或信函考察的方式进行,按照德才兼备、以德为先、人岗相适的用人标准,重点考察考生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以及是否存在任职回避等方面的情况。同时,还要对考生的报考资格条件进行复审。考察中,对不符合本方案规定的招聘条件或有影响聘用并查证属实情形以及其毕业证在国家教育部学信网上无注册的,取消聘用资格。因取消聘用资格、考生放弃考察或考察不合格的,可按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不超过一次)考生进行考察。考察工作方案另行制定。
2.体检。体检在保康县二级甲等级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由保康县人社局统一组织,体检地点临时通知,费用由受检人员自理。体检标准按《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的通知》(国人部发〔2005〕1号)、《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人社部〔2010〕19号)的规定执行。经首次体检受检人体检结果单项或多项不合格的,按照受检医院的建议以及受检人的申请,经保康县人社局同意,在规定的时间里可以复检。复检只能进行一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申请复检的,由申请方负担复检费用。复检医院由保康县人社局指定。考生未在规定时间完成全部体检项目的,视为自动放弃体检资格。对妊娠期的女性考生,可按医嘱暂缓相关体检项目,待妊娠期结束后补做有关体检项目,体检结论合格,再行办理聘用手续。因考生放弃体检资格或体检不合格的,按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不超过一次)考生进行体检。
(五)公示、聘用。
1.公示。考生经笔试、面试、考察、体检合格后,确定拟聘用人员,通过保康人才网、保康人事考试网等窗口公示,公示期不少于七个工作日。拟聘用人员在公示期间被发现并查证属实确有弄虚作假的,取消聘用资格。出现取消聘用资格或者考生自愿放弃情形的,依据该考生所报考的岗位由用人单位及主管部门研究决定是否从高分到低分进行递补。拟聘用公示期结束后,拟聘用人员提出放弃的,该岗位不再递补。
2.聘用。公示期满无异议的,由用人单位按照国家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有关规定,与新聘用人员签订事业单位聘用合同,办理聘用手续,试用期一年;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人员,取消聘用。按照有关规定,新聘用人员实行岗位管理,由用人单位落实相关待遇,纳入事业编制、人事计划管理范围。《岗位一览表》中设置的有“最低服务年限”的,被聘用人员应与用人单位签订“最低服务年限”协议,明确双方违约责任。被聘人员无正当理由逾期(自接到聘用通知20日内)不报到的,取消聘用资格,取消后的空缺岗位不再递补。
五、咨询及联系电话
0710--5990023,5990030,5990097。
附件1:2018年招聘一览表.XLS
附件2:2018招聘报考指南.DOC
附件3:2018招聘承诺书.DOC
附件4: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表.DOC
保康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8年8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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