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清远公安局清城区分局招聘100名警务辅助人员公告(3)
2018-04-11 16:55 广东人事考试网 来源:清远市公安局清城区分局
(四)考察
按照体检合格人员等额确定考察对象,有不得报名情形之一的,考察政审不合格。
(五)递补
当出现报考人员在面试、体检或考察环节出现不合格或放弃的情况而造成招考岗位空缺的,录用单位可根据岗位需要及报考人员情况,决定是否递补。如递补的,原则上从报考该岗位的人员中按照考试成绩从高分至低分依次递补。
五、公示与聘用
笔试、体能测试、面试、体检和考察情况均合格的人员确定为拟聘用人选,并通过清城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公示,经公示不影响聘用的,办理聘用手续并按有关规定签订聘用合同。
六、相关待遇
待遇按照《清城区公安机关警务辅助人员薪酬待遇办法(试行)》执行。六级、五级、四级年薪分别不低于5万元、5.6万元、6.3万元(含“五险一金”),执行层级晋升机制。
七、其他事项
(一)报考人员报名时,须按照公布的报考条件和岗位要求,如实填写相关资料。凡弄虚作假者,一经发现,直接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进入体检、考察、聘用环节后,因个人原因提出放弃的,一年内不得报考清城区公安机关警务辅助人员招聘考试。
(二)清城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清城区公安分局纪委对公开招聘工作实行全程监督,受理投诉举报,电话:
0763-3939380、0763-3480377。
(三)本公告由清城区公安分局警务辅助人员管理办公室负责解释,咨询电话:0763-3480367。
清远市公安局清城区分局
2018年4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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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广东华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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