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清远公安局清城区分局招聘100名警务辅助人员公告(2)
2018-04-11 16:55 广东人事考试网 来源:清远市公安局清城区分局
四、招聘程序
本次招聘按照现场报名、笔试、体能测试、面试、体检、考察、聘用等程序进行。
(一)现场报名
本次考试报名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进行,每个考生只能报考一个符合条件的岗位。
1.报名时间:2018年4月23日—24日,每天09:00—11:30、14:30—17:30。
2.报名地点:清城区公安分局饭堂(清城区东城澜水新区院环西路,清城区政府东侧)。
3.现场报名时将进行资格审核。报考人员需携带本人有效期内的二代居民身份证、户口簿、学历证书(有学位要求的需带学位证书)以及所报考岗位要求的其他证明材料(如退伍证、驾驶证等)的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近期小一寸免冠彩照1张,并同时递交填写完整的《清城区公安分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报名登记表》(附件2,表格须用A4纸单面打印,填写内容须电脑打印,并粘贴照片、手写签名)。原则上由本人到场报名,有特殊情况可委托他人代为报名。通过现场报名资格审核的报考人员,现场领取笔试准考证。
(二)笔试、体能测试、面试
1.笔试
(1)考试内容:包括法律基础知识、行政能力测试以及对公安机关和公安工作的知悉情况等,满分为100分。
(2)笔试时间:2018年5月6日08:30—10:00。
笔试地点将在考生准考证上标明。
参加考试者必须携带准考证和二代身份证,两证不齐全的不予入场参加考试。
退伍军人报考的,笔试成绩加10分。
2.体能测试
在笔试结束后当天,报考人员还需参加体能测试。体能
测评参照《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体能测评项目和标准(暂行)》(人社部发〔2011〕48号)要求执行。体能测评项目为纵跳摸高、10米×4往返跑、1000米跑(女800米跑)。参加体能测评的项目中有一项不达标的,视为体能测评结果不达标,不予进入下一环节。
体能测评时间:2018年5月6日10:30开始,地点另行通知。
3.面试
从体能测试达标的报考人员中,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按照招聘计划1:3的比例确定参加面试的人选;达不到规定比例的,按实际符合条件的报考人数确定面试人选。若同一个岗位比例范围内最后一名出现笔试成绩并列的,一并确定为面试对象。
面试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面试满分为100分。
4.考试总成绩的计算
总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合格线为60分。
对于同一个岗位考试总成绩相同的,名次按笔试成绩排列;若笔试、面试的成绩都相同的,则进行职业倾向测试后确定名次。
(三)体检
进入体检的报考人员,其笔试和面试总成绩必须达到合格线。在合格线以上的报考人员,按照招聘计划1:1的比例确定参加体检的人选。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等有关规定执行。体检医院为县级以上医院。报考人员对体检结果有异议的,须在2个工作日内提出复检申请(但对心率、血压等能当场告知的检查结果有异议的,应当场申请复检,经同意后即时复检),逾期视为放弃;复检只能进行一次,以复检结果为最终体检结论。
凡在体检中弄虚作假或者隐瞒真实情况的报考人员,不予聘用或取消聘用。体检当日未按要求时间到达指定地点集中的视同放弃。体检缺席者,取消聘用资格。
(编辑:广东华图)
线上微信客服
警小图公众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