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佛山高明区人民法院招聘3名工作人员公告
2018-03-28 16:07 广东人事考试网 来源:佛山市高明区人民法院
广东公安招警考试网同步佛山市高明区人民法院招聘信息:2018年佛山高明区人民法院招聘3名工作人员公告,报名时间:4月9日—11日,请考生多加关注。更多关于佛山招警考试,佛山法院招聘,佛山公安招警考试的内容,请关注(广东公安招警考试频道/广东人事考试网)!
招聘公告:2018年佛山高明区人民法院招聘3名工作人员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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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来源:佛山公安招警考试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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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聘人数:3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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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名时间:4月9日—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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考试时间:另行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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佛山华图咨询电话:0757-8313965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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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佛山市高明区政府雇用人员招考暂行办法》(明府字〔2011〕12号)等有关规定和工作需要,佛山市高明区人民法院面向社会公开招录辅助服务雇用人员3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录岗位及数量
警务用车驾驶员3名,使用区人民法院辅助服务雇用人员额。
二、薪酬待遇
按明府办〔2016〕19号文件规定的薪酬和福利待遇执行。
三、招录条件
应聘人员必须具备下列资格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二)具备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三)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和符合职位要求的工作能力。
(四)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五)年龄为18周岁以上(即2000年4月9日之前出生),35周岁以下(即1982年4月9日之后出生),退伍(役)军人可放宽至45周岁(即1972年4月9日之后出生)。
(六)大专及以上学历。
(七)具有A牌机动车驾驶证,且具有C牌及以上机动车驾驶证5年以上。
职位要求的各类资格证件,须在报考时提供原件。
年龄以及取得资格证的计算截止日期为本次考录报名的第一日。
报考人员不得报考录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招考职位。已经雇用为本区机关事业单位辅助服务雇用人员的,不得报考。
四、招聘办法
本次招聘实行公开招考,经实际操作能力测试、面试、体检、考核合格后,择优录用。
(一)报名和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2018年4月9日—11日(上午8∶30—12∶00、下午2∶30—5∶30)。
2.报名方式:本次考试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
(编辑:广东华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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