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深圳市考报考指南-深圳公务员考试报考指南(6)
2017-12-27 22:56 广东公务员考试网 来源:深圳公务员考试网
(三)要求有资格证书的职位,应届毕业生是否可以报考?
可以,但应当在2018年1月2日前已取得职位要求的资格证书,并符合职位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四)2016年、2017年普通高校毕业生可否以应届毕业生的身份报考?
国家统一招生的2016年、2017年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毕业生离校时和在择业期内(国家规定择业期为二年)未落实工作单位,其户口、档案、组织关系仍保留在原毕业学校,或保留在各级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毕业生就业指导服务中心)、各级人才交流服务机构和各级公共就业服务机构的毕业生,可以报考限应届毕业生报考职位。
(五)非普通高等学历教育的其他国民教育形式的人员是否可以报考?
非普通高等学历教育的其他国民教育形式(自学考试、成人教育、网络教育、夜大、电大等)毕业生在报名之前取得毕业证书且符合职位要求的资格条件,可以报考。
但非深圳户籍(生源)报考人员必须具有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本科以上学历并取得学士以上学位。
(六)对非深圳户籍(生源)报考人员,学历学位有何要求?
非深圳户籍(生源)报考人员必须具有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本科以上学历并取得学士以上学位
非深圳户籍(生源)报考人员具有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本科以上学历、学士以上学位,同时具有非普通高等学历教育本科以上学历、学士以上学位,可以选择以全日制学历所学专业报考或者以非全日制学历所学专业报考。
非深圳户籍(生源)人员以已取得的国(境)外学位报考的,应当具有国(境)外学士以上学位,并符合招考职位其他资格条件和要求。
深圳户籍人员的非深圳户籍配偶可按照深圳户籍报考,但必须符合职位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深圳生源是指以深圳户籍考入深圳市外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或国(境)外院校就读的人员。
(七)留学回国人员可以报考哪些职位?
留学回国人员可以根据自身情况报考符合条件的职位。其中,2016年1月1日至2018年1月2日期间取得国(境)外学历学位的留学回国人员,未落实工作单位的,可以报考限应届毕业生的招考职位。
(八)留学回国人员能否以其尚未取得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证书进行报考?
不能。留学回国人员以国(境)外学历学位报考的,应当于2018年1月2日及以前取得相应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证书,并于资格初审前取得国家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位认证书。报考人员可登录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网站(http://www.cscse.edu.cn)查询认证的有关要求和程序。
(九)在读的留学人员是否能以已取得的国内学历学位报考?
不能。在读的留学人员既不能以其尚未取得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证书进行报考,也不能以已取得的国内学历学位证书进行报考。
(十)在职(包括在试用期内的)公务员能否报考?
均不能报考。前述的公务员包括参照公务员法管理机关(单位)工作人员,也包括聘任制公务员。
(十一)“报考人员不得报考聘任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招考职位”如何理解?
根据《公务员法》第六十八条规定:公务员之间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以及近姻亲关系的,不得在同一机关担任双方直接隶属于同一领导人员的职务或者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职务,也不得在其中一方担任领导职务的机关从事组织、人事、纪检、监察、审计和财务工作。
凡存在上述可能影响公平公正情形的,报考人员均须回避,不得报考该单位的职位。
(十二)招考专业有何要求?
招考单位根据用人要求,按照《广东省2017年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目录》进行了专业设置。报考人员应按专业目录中的名称和代码选择相对应的职位报考,如所学专业为目录中旧专业名称的,按照对应的专业名称及代码报考。
(十三)如何确定报考人员所学的专业名称?
报考人员所学的专业名称,以其所获国家承认学历的毕业证书上注明的专业名称为准。专业的方向不是专业名称,学位种类不是专业名称。在国(境)外院校所学专业以所获学位证书上注明的专业名称为准。
(十四)如何理解“报考人员的学历、学位和专业须与职位要求一致”?
报考人员应当具备与招考职位所要求专业一致的学历学位,用符合招考职位条件的学历专业报考。招考职位没有要求学位的,报考人员是否取得学位不影响报考。
(十五)报考人员最高学历专业与招考职位要求的学历专业不同,可否用非最高学历专业报考?
可以。但是必须提供符合招考职位专业要求的毕业证书、学位证书以及职位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的证明材料。2018年国内普通高等院校应届毕业生也可用非最高学历专业报考,在资格初审时提供有效的应届毕业生材料,但2018年9月30日前未能取得最高学历的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的不得聘任。
(十六)职位表“专业要求”栏中的专业代码如何理解?
《职位表》的专业要求中专业的代码是依据《广东省2017年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目录》设置。报考人员依据专业目录确定本人所学专业归属及代码。《职位表》的专业及代码按学科门类设置的,该学科门类下的所有学科和专业均可报考;《职位表》的专业及代码按学科名称设置的,该学科名称下的所有专业均可报考;《职位表》的专业及代码按具体专业设置的,不能以学科名称报考。
(十七)报考人员在专业目录找不到一致的专业名称,如何报名?
报考人员所学专业不在《广东省2017年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目录》内的(特别是国(境)外学历),可选择目录中的相近专业报考,但所学专业必修课程须与报考职位要求的专业的主要课程基本一致。报名时不作专业认定,资格初审时报考人员必须提供下列材料:以国内学历学位报考的,提供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未毕业的提供毕业生推荐表)、所学专业课程成绩单(教务处盖章)及毕业院校设置专业的依据等材料;以国(境)外学历学位报考的,提供学历学位证书和成绩单的中文翻译文件,以及国家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十八)专业硕士学位考生如何报考?
招考机关根据用人要求,按照《广东省2017年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目录》进行了专业设置,招考职位的专业要求中如果有设置专业硕士,符合条件的专业硕士可以报考。否则不能报考。
(十九)双学位的报考人员能否以第二学位的专业报考?
如报考人员第二学位也取得了符合招考职位专业要求的毕业证书,可以该毕业证书上的专业报考。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均应当为国家承认的学历学位证书。
(二十)职位表中规定的其他条件只是对低学历报考者的要求吗?
不是。职位表中其他条件栏中规定的条件是对该职位所有报考者的要求。
(二十一)基层工作经历如何界定?
基层工作经历是指具有在县级及以下党政机关、国有企事业单位、村(社区)组织及其他经济组织(如外企、私企、民企)、社会组织等工作的经历。已毕业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到高校毕业生实习见习基地(该基地为基层单位)参加见习或者到企事业单位参与项目研究的经历,可视为基层工作经历。在军队团和相当于团以下单位工作的经历,可视为基层工作经历。退役士兵在部队服役经历视为基层工作经历。
在地(市)以上垂直管理单位中驻县(市、区、旗)以下机构的工作经历视为基层工作经历,如深圳市规划和国土资源委员会宝安管理局、深圳市龙岗区国家税务局。
在校期间的社会实践经历及参加相关工作的,即使与单位签订劳动合同并开始缴纳社会保险,不视为基层工作经历。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毕业生在校期间计算从其入学报到之日起至毕业证颁发时间止;留学回国人员在校期间计算从其入学报到之日起至国(境)外学位证书颁发时间止。
(二十二)基层工作经历起始时间如何界定?
在基层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国有企业工作的人员,基层工作经历时间自报到之日算起。
参加大学生村官、“三支一扶”(支教、支农、支医和扶贫)、“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广东大学生志愿服务山区计划”、“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等中央和地方基层就业项目人员,基层工作经历时间自报到之日算起。到基层公益岗位(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初次就业的人员,基层工作经历时间从工作协议约定的起始时间算起。
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到高校毕业生实习见习基地(该基地为基层单位)参加见习或者到企事业单位参与项目研究的,视同具有基层工作经历,自报到之日算起。
到其他经济组织、社会组织等单位工作的人员,基层工作经历时间以劳动合同约定的起始时间算起。
自主创业并办理工商注册手续的人员,其基层工作经历时间自营业执照颁发之日算起。以灵活就业形式初次就业人员,其基层工作经历时间从登记灵活就业并经审批确认的起始时间算起。
基层工作经历时间的计算,截止至2018年1月2日。
(二十三)其他相关资历的时间如何计算?
相关资历如各类经历、专业技术资格证书、执业(职业)资格证书、结婚证、户口薄等,取得这些资历和证书等的时间均应在2018年1月2日之前。
通过2017年国家司法考试且成绩在360分以上但还未取得法律职业资格证书的报考人员,如果符合公告和职位的其他要求和资格条件的,可以报考要求“取得法律职业资格证书(A类)”的职位。
职位条件要求为中共党员的,报考人员应当在2018年1月2日之前经党组织批准成为预备党员或正式党员。
(二十四)如何理解职位表备注中的安排单位?
附件1《职位表》备注中的安排单位为招考单位的内设机构或下属单位。如《职位表》已明确安排单位的,则聘任后安排在该单位;如未明确安排单位的,聘任后由招考单位统筹分配。
二、关于报名
(二十五)如何报名?
本次公开招考实行网上报名,不设现场报名。报考人员可通过本指南或深圳市考试院网站(http://www.testcenter.gov.cn)上的相关链接登录深圳市人事考试考生服务系统(以下简称考生服务系统,网址为https://ks.sz12333.gov.cn/ess/或https://sz12333.gov.cn/ess/)进行网上报名。考生报名的详细操作说明及注意事项见公告附件3、附件4。
(二十六)如何查询各职位报名情况?
1.查看已确认职位人数。报考人员完成注册后,可登录考生服务系统,在“当前考试”栏目中选择“查看报名人数”查看已确认职位人数;完成职位确认后,可在“我的考试”中查看已确认职位人数。已确认职位人数情况将于2018年1月4日、1月6日17:00后各更新一次,更新的数据为截至当天下午统计时的已确认职位人数情况。最终的已确认职位人数情况将于2018年1月9日17:00后更新。
2.查看报名成功人数。报考人员完成职位确认后,可在“我的考试”中查看报名成功人数。报名成功人数将于2018年1月15日缴费时间截止后进行统计,报考人员可于2018年1月17日17:00后登录考生服务系统查看。
(二十七)网上报名时需要注意什么?
1.认真对照招考职位的各项要求,选择与自身条件相符的职位报名。每人只能选择一个职位报名。报考人员必须使用本人有效第二代居民身份证进行实名注册和报考。每人只能注册一个用户,因个人信息泄露被他人注册影响本人报名的,由本人循法律途径解决。
2.填写注册信息、报名信息及选择职位过程中请认真录入、仔细核对,确保准确无误,信息提交确认后均不能修改。信息填报错误的,后果自负。因个人原因造成注册信息泄露影响本人报名的,由本人循法律途径解决。
3.按照规定流程和时限尽早完成报名各环节操作。未在规定时间内完成职位选报、确认,或未在规定时间内完成缴费的,均视为放弃报名。
4.报名提交的报考申请材料必须真实、准确。报考人员提供虚假报考信息的,一经查实,即取消考试或聘任资格。对伪造、变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等,骗取考试资格的,将按照公务员考试录用违纪违规的有关规定处理。
(二十八)报考人员的身份如何填写?
报考人员填写身份时,国内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2018年毕业生按应届毕业生身份填写;符合前述第(四)条情形,报考应届毕业生职位的,按应届毕业生身份填写;其他人员按社会人员身份填写。
留学回国人员符合前述第(七)条情形,报考应届毕业生职位的,按应届毕业生身份填写;报考其他职位的,按社会人员身份填写。
(二十九)报考人员不符合职位条件的,将有什么后果?
本次公开招考为网上报名,实行诚信报考,考生服务系统仅根据报考人员填写的身份证号对性别和年龄进行校核,不对所学专业等信息进行校核。面试前将对考生提供的相关材料进行资格初审,资格初审不合格的,不得参加后续环节考试(测评)。考生资格条件是否符合职位要求最终以考察及聘任审批为准。对恶意注册报名信息,扰乱报名秩序,将按照有关规定处理。
(三十)什么情况下可以修改报名信息和职位信息?
报考人员在未完成职位确认前可登录考生服务系统自行修改除姓名、身份证号外的其他报名信息及职位信息。姓名、身份证号的修改方式见公告附件3。报考人员在完成职位确认后将不能修改任何报名信息和职位信息。
(三十一)若某职位报考人数小于面试名额或资格初审合格人数小于面试名额,该职位是否会被取消?
若职位报考人数小于面试名额或资格初审合格人数小于面试名额,均不会取消职位,只要职位有人报考都将正常开考。
关键词阅读: 深圳公务员考试 深圳市考报考指南 深圳公务员考试报考指南
(编辑:广东华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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