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揭阳市法院系统招聘108名书记员公告(3)
2017-12-27 11:10 广东人事考试网 来源:揭阳市中级人民法院
(四)体检和考察
考生的体检参照修订后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公务员录用体检特别标准(试行)》和《广东省公务员录用体检工作实施细则(试行)》等规定组织实施。具体体检事宜另行通知。
体检合格的考生确定为拟聘用考察人选,由招聘法院按照公开招聘工作的有关规定,对其政治思想、道德修养、学习和工作能力、纪律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方面的情况进行考察,并查阅考生档案。
考察时考生需提供材料:考生档案、学历学位证书认证证明、无犯罪记录证明、计划生育证明、个人表现材料(有工作单位的由工作单位出具,无工作单位的由户口所在地居委出具)等原件和复印件,未按要求提供材料的,视为放弃聘用资格。
体检、考察不合格或放弃体检、考察资格的,依次递补考察对象。
(五)公示与聘用
考试、体检及考察合格的,确定为拟聘用人员,由“揭阳市中级人民法院网”予以公示。公示5个工作日后无异议的,按有关规定办理聘用手续。
四、薪酬待遇
获聘人员按规定签订聘用合同,工资福利(含“五险一金”)按照同级政府关于劳动合同制司法辅助人员的工资福利待遇政策执行。聘用后试用期三个月,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
五、其他注意事项
1.考生报名前需认真阅读本公告。
2.准考证是考生参加招聘考试各个环节的重要证件,请妥善保管,遗失不补。考生参加笔试、面试、速录技能测试、体检时,必须同时携带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和准考证。证件不齐或证件与报名表不一致的,不得参加。
3.招聘工作由揭阳市纪委派驻市中级人民法院纪检组监督。考生提供虚假材料或在考试中有弄虚作假行为的,一经查实,所签聘用合同无效,必要时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4.招聘工作咨询电话:0663-8212405
招聘工作监督电话:0663-8212407
本公告由揭阳市中级人民法院政治处负责解释。
附件:(1~4附件下载)
1.揭阳市法院系统面向社会招聘劳动合同制书记员岗位表;
2.揭阳市法院系统招聘劳动合同制书记员报名表;
3.信息采集表;
4.报名地点及联系电话。
揭阳市中级人民法院
2017年12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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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广东华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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