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揭阳市法院系统招聘108名书记员公告(2)
2017-12-27 11:10 广东人事考试网 来源:揭阳市中级人民法院
(二)资格审核
招聘法院将对报名资料进行审核,审核通过后,发放笔试准考证,未在规定时间进行资格审核或审核未通过的,取消报考资格。
(三)考试
考试采取笔试、面试、速录技能测试相结合的方式。总分为100分,笔试占40%,面试占30%,速录技能测试占30%。
1.笔试
(1)时间:(以准考证为准)。
(2)地点:(以准考证为准)。
(3)内容:包括法律基本知识、时事政治、职业道德等。
考生凭笔试准考证和第二代身份证按规定时间到指定地点参加笔试。笔试开始30分钟后未能进入考场或中途擅离考场的视为放弃考试。
笔试总分100分,笔试成绩合格线为60分,未达合格分数线的,不能进入面试和速录技能测试。根据笔试成绩,按1:1.5的比例从高到低确定面试和速录技能测试对象。笔试合格考试达不到规定比例的,按合格人数确定面试和速录技能测试对象。
考生可于笔试后10个工作日内登陆“揭阳市中级人民法院网”查询笔试成绩。
2.面试
(1)时间:(以面试通知书为准)。
(2)地点:(以面试通知书为准)。
(3)内容:采取结构化面试,包括个人特征与拟任岗位匹配性、综合分析能力、组织协调能力、语言表达能力、举止仪态。
面试考生凭第二代身份证、面试通知书在指定时间到达指定候考点并进行签到和抽签。未能在指定时间到达候考点签到抽签或未经现场负责人许可中途离开现场的,按自动放弃处理,不再安排面试。
面试总分100分,面试成绩四舍五入保留至小数点后3位。
3.速录技能测试
(1)时间:(以面试通知书为准)。
(2)地点:(以面试通知书为准)。
(3)内容:测试应试人员听录音和录入技能,通过播放录音资料,应试人员将所听到的信息录入计算机,由计算机或考官进行评分。
速录技能测试总分100分。
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30%+速录技能测试成绩×30%。
考试总成绩按四舍五入保留至小数点后3位。根据职位总成绩高低顺序,按该职位拟招聘名额等额确定体检对象。
若同一职位考生总成绩相同的,则依次按照笔试成绩高低顺序确定名次及体检对象。
总成绩及体检名单等相关事项将于面试及速录技能测试后在“揭阳市中级人民法院网”进行公布。
如出现招聘法院职位人数空缺的情况,可由市中院根据各招聘法院需求、考生成绩及意愿等情况进行综合调剂。
(编辑:广东华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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