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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选调2018年优秀应届毕业生职位表(江浙沪地区).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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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加大优秀人才引进力度,储备和培养适应新时代广东改革发展需要的年轻干部,根据有关规定,现面向浙江大学等江浙沪地区高校专项选拔一批紧缺急需专业优秀应届毕业生为广东选调生。具体事项公告如下:

  一、选调对象

  浙江大学等江浙沪地区高校2018年全日制大学本科以上应届毕业生(2018年8月31日前须取得相应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

  定向培养生、委托培养生以及网络学院、成人教育学院和独立学院的毕业生不列入选调范围。

  二、选调条件

  符合《公务员法》等法律法规规定的基本条件、身体健康,并应具备以下条件:

  (一)品学兼优,有良好的政治素质,有较好的专业知识和专业能力,发展潜质较好。

  (二)至少需具备以下五个条件之一:

  1、中共党员(含中共预备党员);

  2、在本科或研究生期间担任学生干部1年以上;

  3、在本科或研究生期间获得院系级以上“优秀学生”“三好学生”等荣誉;

  4、在本科或研究生期间获得院系级以上奖学金;

  5、获得与选调职位专业要求相关的专业资格证书。

  (三)本科生报考年龄为18至25周岁(即1991年12月19日至1999年12月18日期间出生)、硕士研究生为18至30周岁(即1986年12月19日至1999年12月18日期间出生)、博士研究生为18至35周岁(即1981年12月19日至1999年12月18日期间出生)。

  (四)需具备相应报考职位的其他资格条件。

  对2年以上基层工作经历的毕业生,同等条件下优先录用。凡在校期间受过处分,或有公务员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录用为公务员情形的,不得报考。

  三、选调程序

  1、发布公告和宣讲。选调公告由高校就业指导部门在本校网站发布。广东省公务员主管部门将于12月20日下午15:00在浙江大学(玉泉校区)永谦活动中心第一报告厅进行宣讲(如有变化,请关注校园网通知)。

  2、报名和资格初审。报名采取学校推荐、现场报名和网上确认的方式进行。报名流程如下:

  第一步:明确报考意向。报考人员通过公告附件《广东省选调2018年优秀应届毕业生职位表》查询职位信息,确定报考职位意向。

  第二步:学校推荐和现场报名。报考人员填写《广东省选调2018年优秀应届毕业生推荐报名表》,并由所在院系或学校就业指导部门审核盖章。现场报名时,报考人员需携带《推荐报名表》和身份证、学生证原件等材料。

  现场报名安排:12月19日至24日,每天8:30—11:30,14:30—17:30,地点在浙江大学(玉泉校区)永谦活动中心A110会议室。

  第三步:网上注册和报名确认。现场报名成功后的次日至12月25日16:00,报考人员按现场报名指引,登陆广东省选调生考录系统(网址:http: //ggfw.gdhrss.gov.cn/yxks)进行网上注册,填报报考信息、上传本人近期免冠2寸正面证件电子照片(格式为*.JPG格式,大小为30KB以下),并网上提交以报名确认。填报信息须准确齐全,逾期不报名确认的视为自动放弃资格。报考人员所学专业未列入专业目录(没有专业代码)的,可选择专业目录中的相近专业报考。

  第四步:资格初审。选调单位对报考人员信息进行初审。报考人员在选调单位审核通过前,或因专业不符等情况审核不通过的,在报名期间可更改报考职位。报考人员须密切关注报名是否经选调单位审核通过。审核通过的报考人员,不能更改报考职位。

  第五步:打印准考证。经选调单位审核通过的报考人员于2018年1月4日8:00至6日20:00通过考录系统下载打印准考证。

  3、笔试。笔试1科:综合行政能力测试,时间为2018年1月7日,在上海市区内组织。笔试地点及注意事项详见准考证,报名成功的考生持本人准考证及身份证准时参加笔试。

  4、资格复审、确定面试对象名单。面试对象在笔试成绩合格人员中,按笔试成绩高低和相应职位入围面试比例确定。由选调单位对面试对象的报考条件进行资格复审。资格复审时,可开展面谈,了解考生在政治思想、道德品质、遵纪守法、职位匹配等方面情况以及在校期间表现。如有未通过资格复审的,可按笔试成绩依次递补。

  5、面试。面试的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请考生务必保持手机等联系方式畅通。笔试成绩不带入面试环节。面试成绩现场评定分数,向考生本人反馈。

  6、体检和考察。体检对象在面试成绩合格人员中,按面试成绩高低等额确定。若出现面试成绩相同无法确定体检对象的,按笔试成绩予以确认。体检、考察不合格的,可依次递补。

  7、公示和录用。考察合格的,确定为拟录用人选,公示时间为7天。公示无异议的,选调单位与拟录用人选签订高校毕业生就业协议。待考生毕业取得学历、学位证书后,正式办理选调生公务员录用手续,同时签订省内5年的服务年限协议。

  8、培训和基层锻炼。选调生录用后,组织岗前培训1个月。在选调机关工作1年试用期满转正定级后,没有2年基层工作经历的,4年内分期分批安排到基层锻炼2年。选调到各地级以上市工作的选调生,可按规定享受当地人才引进的优惠政策。

  四、其他事项

  1、报考人员应如实填报信息、提供有关证明材料。资格审查贯穿选调全过程,凡弄虚作假或审查发现资格不符的,一律取消选调资格。

  2、调剂录用。本次选调有部分市设置了调剂职位,对已参加面试且达到合格分数线的考生,可参与本人报考职位所在市的调剂录用。调剂录用人员一并纳入选调生管理范围。

  3、本次选调对报考人员不收取任何费用,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也不指定任何参考用书和资料。

  4、政策咨询电话:020—87185180,83133934。

  网上报名技术咨询电话:020—37605711。

 

  中共广东省委组织部

  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广东省公务员局

  2017年12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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