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珠海市公安局香洲分局招聘10名辅警公告(2)
2017-12-06 09:24 广东人事考试网 来源:珠海市公安局香洲分局
(二)资格审查
根据报考人员填写的个人信息及上交的有关证明资料,严格按照招聘条件和岗位所需资格条件,由分局组织人员进行资格审查。报考人员应对本人在报名表中所填写的信息负责,虚假信息一经查实,即取消参加本次公开招聘的资格。对报考人员资格审查工作,贯穿招聘工作的全过程。
(三)面试
1、对通过资格审查的考生进行面试。面试前将对考生报名时提供的材料原件进行核查,请考生注意携带。
2、面试采取现场提问、口头回答的形式,主要考察应试者的思维、沟通、语言、心理抗压等方面能力及仪态仪表等。考生参加面试时需携带个人身份证原件,参加面试的顺序由考生现场抽签确定。
(四)体能测试
通过面试的考生进入体能测试环节。根据《香洲分局招聘辅警体能测试项目及标准》(男子组),测试10米x4往返跑、1000米跑,按规定的年龄分段达到相应的及格成绩者为合格。
(五)体检
从体能测试合格者中根据面试成绩从高到低,按招聘人数等额确定考生参加体检。体检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其缺额可在体测合格考生中根据面试成绩由高到低依次递补。体检应在本地区级以上医院进行,体检费用由考生自行承担。
(五)政审
对体检合格的考生进行政治审查。政治审查内容主要包括:是否受过刑事处罚或者涉嫌违法犯罪尚未查清;是否曾被行政拘留、收容教养、收容教育或者具有吸毒史;是否参加过“法轮功”等邪教和其他非法组织,或者带有黑社会性质组织;是否曾被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开除公职或者辞退;是否曾因违反公安机关管理规定而被解除劳动合同;是否有较为严重的个人不良信用记录;其他不适合从事警务辅助工作的情形。政审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
三、公示和聘用
(一) 拟聘用人员将予以公示,接受社会监督,公示时间为七天。
(二)本次聘用人员薪酬约为3700元∕月,具体工资标准以入职后核发的为准(薪酬含单位和个人缴纳的五险一金)。
(三)经公示无异议的,确定为录用人员,办理聘用手续。聘用人员试用期一个月,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的,正式聘用。考核不合格的,解除聘用关系。
联系人:张警官 联系电话:8643465
邓先生 联系电话:8640835
2017年12月1日
附件:
2: 《招聘辅警报名登记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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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广东华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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