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珠海公安局金湾分局招聘8名社会管理协管员公告
2018-02-01 14:39 广东人事考试网 来源:珠海公安局金湾分局
广东公安招警考试网同步珠海公安局金湾分局招聘信息:2018年珠海公安局金湾分局招聘8名社会管理协管员公告,报名时间:2月6日截止,请考生多加关注。更多关于珠海招警考试网,金湾警察招聘,珠海公安招警考试的内容,请关注(广东公安招警考试频道/广东人事考试网)!
招聘公告:2018年珠海公安局金湾分局招聘8名社会管理协管员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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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来源:珠海公安招警考试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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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聘人数:8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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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名时间:2月6日截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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考试时间:另行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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珠海华图咨询电话:0756-222068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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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工作需要,我司面向社会公开招聘8名社会管理协管员(治安巡防员),派遣至珠海市公安局金湾分局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资格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品行端正;
3.应聘时年满十八周岁以上且不超过三十周岁(截止至2018年2月1日);
4.具有正常履行职责所需的身体素质和工作能力;
(二)岗位资格条件
岗位名称 | 招聘人数 | 岗位职责 | 备注 |
治安巡防员 | 8 | 协助公安机关及其民警从事社会治安防范,治安巡逻、值守,接受群众求助,110警情现场处警等工作。 |
1.男性,身高1.68米以上。 2.大专以上文化程度,专业不限。 |
在同等条件下,优先招聘以下人员:
1.公安烈士和因公牺牲公安民警的配偶子女;
2.退役士官士兵;见义勇为积极分子和先进个人;
3.公安类或政法类院校毕业生;
4.符合岗位要求的就业就业困难人员。
(三)不被聘用的情况
1.受过刑事处罚或者涉嫌违法犯罪尚未查清的;
2.曾被行政拘留、收容教养、收容教育的;
3.参与或者支持色情、吸毒、赌博、迷信等活动的;
4.被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开除公职或者辞退的;
5.曾因违反公安机关管理规定而解除劳动合同的;
6.本人或直系亲属参加非法组织、邪教组织或从事其他危害国家安全活动的;
7.其他不适合从事警务辅助工作的。
(编辑:广东华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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