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珠海金湾区人民法院招聘2名工作人员补充公告(2)
2017-10-31 09:37 广东人事考试网 来源:珠海市金湾区人民法院
面试内容为求职者对工作岗位的知晓度、专业技术能力、综合分析能力、应变能力、语言表达能力、举止仪态等。
三、体检
按照考试成绩从高到低确定体检人选。标准按一般劳动用工体检标准执行,时间另行通知。
四、考察
考察是对进入体检人员进行德、能、勤、绩、廉等方面的考察,以及对进入考察人员报考资格条件的复核。进入考察人员须提供无犯罪记录证明材料、计划生育证明。考察合格的确定为拟聘人选,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
五、用工形式及待遇
公示期满,应聘人员与珠海市新晨劳务派遣有限公司签订劳动合同,并派遣至珠海市金湾区法院工作,接受珠海市金湾区法院统一管理。
待遇:见附表。
六、其他有关事项
对应聘者的资格审查,贯穿于招聘的全过程。发现有不符合岗位招聘条件或弄虚作假的,立即取消其应聘或聘用资格;已签订劳动合同的予以解除。
珠海市金湾区人民法院
2017年10月30日
附件:
1、职位表.doc
2、报名表.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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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广东华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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