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广东省公安边防总队接收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简章(2)
2017-02-10 11:59 广东人事考试网 来源:广东人事考试网
(五)身体条件。接收对象必须符合《军队院校招收学员体格检查标准(试行)》(后卫〔2015〕904号)有关规定和标准,无传染病史,五官端正,气质良好,体型协调,反应敏捷,心理健康;男生身高160cm以上,女生身高158cm以上;体重不超过标准体重范围;每一只眼裸眼远视力4.6(0.4)以上,矫正视力在4.9(0.8)以上,屈光度±6.00DS等效球镜以下。
(六)考测试合格。接收对象必须通过公安部政治部统一组织的接收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知识能力考试及总队组织的面试、心理素质测试、体能测试、身体检查及政治审查。
同等条件下,有以下情况的优先接收:
(一)中共党员,学生干部,三好学生和曾服役的毕业生。
(二)在学术、科研上有突出成果或在专业应用方面有突出表现的毕业生。
(三)具有体育、文艺等方面特长或参加省部级、全国性比赛并获奖的毕业生。
(四)品学兼优、体魄健壮、有管理素质潜力且适合到部队基层指挥岗位工作的毕业生。
(五)广东籍生源,熟练掌握粤东、粤西方言的毕业生。
职级待遇
(一)接收对象经岗前培训合格,报公安部政治部审批后办理入伍手续。入伍时间从报到当年的6月30日算起,由有任免权限的单位下达任职授衔命令。大学专科毕业的任命为正排职,授予少尉警衔;大学本科毕业的任命为副连职,授予中尉警衔;硕士研究生毕业、获得硕士学位的任命为正连职,授予上尉警衔。
(二)职级待遇按照总参谋部、总政治部、总后勤部《印发〈关于军队工资改革方案〉的实施办法》(〔1993〕后联字第4号)及有关规定确定。
(三)在首次评授警衔、评任专业技术职务、确定专业技术等级以及住房分配等方面,与同期入部队院校学习的毕业学员同等对待。
(四)接收对象一律安排到基层一线岗位任职,在基层一线岗位的实际工作时间不得少于2年。除根据部队建设需要经组织安排外,个人在5年内不得要求退出现役。
接收程序
接收工作包括以下程序(时间安排如有变动,以网络平台即时通知为准):
(一)宣传动员与报名。面向全国符合接收条件的院校进行宣传动员,采取在各高校张贴公告、召开现场招聘会、联系各高校毕业生就业服务指导中心向院校投递招生简章和在院校就业网上发布招生简章等方式进行。网上报名时间从2017年1月5日起至20日止,符合接收条件并志愿入警者,请登录公安边防部队接收普通高等学校应届毕业生工作平台(http://www.gabfzs.com/),根据网站提示在报名时限内完成网上实名注册和报名。
(二)资格审查。根据个人报名材料,总队对报名考生毕业院校性质、专业类别、学历层次、在校成绩、年龄、性别、地区分布等进行审核和筛选。资格审查于2017年1月23日前完成,资格审查结果可通过“接收工作平台”查询,不再另行告知。提供虚假材料的,一经发现,一律取消报名资格,并通报所在院校。
(三)知识能力考试。资格审查通过后,公安部将统一组织进行知识能力考试,即笔试(含行政职业能力测试和申论),面试、体检、体能测试、心理素质测试。
(编辑:广东华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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