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市南沙区人民检察院2017年招聘辅警公告(3人)
2017-01-03 16:18 广东人事考试网 来源:广东人事考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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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聘公告:广州市南沙区人民检察院2017年招聘辅警公告(3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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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来源:广州公安招警考试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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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聘人数: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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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名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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考试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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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华图咨询电话:020-6273693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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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工作需要,南沙区人民检察院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辅警3名,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指导思想和目的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坚持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遵循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采用公开考试、择优聘用的办法招聘,确保聘用人员素质。
二、招聘岗位和人数
南沙区人民检察院辅警3名。
三、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享有公民政治权利;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3.具备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4.具有岗位所需的专业技术条件、任职资格和其他条件;
5.具备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二)岗位所需条件
1.限男性、28周岁以下、身高在1.68米以上;
2.大专及以上学历、专业不限;
3.法学、侦查学专业、退伍军人、具有C1及以上机动车驾驶证者或具有南沙区户籍者优先考虑。
上述岗位,年龄、工作年限的计算时间截止日期为2016年12月31日。
凡受到党纪政纪处分期限未满或者正在接受纪律检查,以及有犯罪记录、处于刑事处罚期间或者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不接受其报名。
四、报名
(一)网上报名
1.报名时间:自发布公告起至2017年1月8日止。
2.报名方式:请应聘者填写好报名登记表,发至nanshajcy@126.com邮箱(文件名:姓名+岗位),我院对应聘者个人资料保密。
(二)报名要求
1.报考人员所学专业应符合报考岗位的专业要求,提供与本次招聘条件不相符及虚假材料未能通过资格审查的,一切后果由报考者本人承担;
2.考生所留的联系电话应准确无误,确保顺畅联系,因提供错误联系信息或关闭通讯工具造成的后果由报考者本人承担;
3.请各位考生审慎报名,若报名后因客观原因不能参加考试的,请于报名截止前向我院提出并说明原因。
五、考试办法
考试以笔试、体能测试和面试形式进行。
(一)笔试。笔试主要测试应聘人员的文字表达能力,满分为100分,合格成绩为60分,笔试成绩占总成绩的40%。笔试成绩不合格不能进入下一环节。报名人数与该岗位招聘人员比例大于2:1时开考。笔试的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二)体能测试。体能测试主要是测试考生的身体素质是否符合辅警的工作需要,满分为100分,占总成绩的20%。体能测试项目参照《关于印发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体能测评项目和标准(暂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1〕48号)执行,测评项目为10米×4往返跑,1000米跑、纵跳摸高。测评结果得出后均不进行复测或补测,其中一项不达标的,视为体能测评不合格。不合格者不能进入面试。体能测试安排在面试前一天进行。
(三)面试。面试主要测试应聘人员的语言表达能力、岗位匹配性及专业知识水平,面试时间每人15分钟。采用结构化面试评分,满分为100分,合格分数为60分,面试成绩占总成绩的40%。根据笔试成绩×40%+专业技能测试成绩×20%计算,由高到低顺序按招录人数1:3比例确定面试对象,达不到规定比例的,按实际合格人数确定面试对象。
面试人员需携带本人户口簿、本人身份证、学历学位证明、工作证明、无违反计划生育证明原件及复印件参加资格审查,原件审查后退还。资格审查不合格者,取消面试资格;合格者,可继续参加面试。
辅警职位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40%+体能测试成绩×20%+面试成绩×40%
体能测试、面试的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三)体检。依总成绩高低顺序,以拟聘岗位数1:1比例择优确定体检对象。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执行。体检合格的,确定为拟聘人员;体检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可在总成绩合格的考生中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确定体检人员名单。体检时间地点另行通知,体检费用由考生自付。
(四)考察。体检合格的考生确定为拟聘用考察人选,由招聘单位对其政治思想、道德修养、能力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社会关系等方面的情况进行考察,并核实其是否符合报考资格条件。如考察不合格,可在总成绩合格和体检合格的考生中按成绩高低顺序依次递补人选。
六、公示
拟聘人员名单在“广州南沙人社网”上公示,公示期限为3日。
七、聘用
拟聘人员经公示无异议的,办理相关聘用手续。
本公告由广州市南沙区人民检察院政工办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020-39911131、399111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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