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国考中央纪委监察部机关招录公务员面试公告(2)
2017-01-16 15:59 广东公务员考试网 来源:广东公务员考试网
2.考试报名登记表(可从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网站下载,粘贴近期正面免冠白底2寸彩色证件照,如实、详细填写个人学习、工作经历,时间必须连续,并注明各学习阶段是否在职学习,取得何种学历和学位)。
3.已获得的各阶段学历、学位证书复印件。
4.计算机水平、外语水平及文字能力证明复印件。
5.工作过的所有基层单位开具的基层工作经历证明(格式见附件)。在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国有企业工作过的考生,需提供单位人事部门出具的基层工作经历证明,并注明起止时间和工作地点;在其他经济组织、社会组织等单位工作过的考生,需提供相应劳动合同和缴纳社保证明的复印件。
6.档案管理单位关于存档的证明(格式见附件)。
7.除上述材料外,考生需按照身份类别,提供以下材料:
社会在职人员提供所在单位人事部门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格式见附件)。现工作单位与报名时填写单位不一致的,还需提供离职证明(格式见附件)。
应届毕业生提供加盖院系党组织的报名推荐表(需注明培养方式)及加盖教务处公章的成绩单。
留学回国人员提供我驻外使领馆出具的留学回国证明和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复印件。
待业人员提供待业考生情况证明(格式见附件)。
邮寄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平安里西大街41号(请注明“公务员面试资格复审材料”);邮政编码:100813。收件人姓名:派驻干部一处;单位名称:组织部。请考生务必严格按照上述要求填写邮寄信息,以免造成信件遗失;寄出材料后应来电告知,不接待本人或快递公司送达;考生所寄材料不再退还。考生应对所提供材料的真实性负责,材料不全或主要信息不实,影响资格审查结果的,将取消面试资格。
五、面试时需携带的材料
所有考生面试报到时应携带:身份证,本人现有的各阶段学历、学位证书原件,体现考生文字能力、计算机水平、外语水平的相关资料或证书原件,公共科目考试准考证原件,钢笔或签字笔,近期正面免冠白底2寸彩色证件照2张(背面写上姓名)。社会在职人员应携带工作证,应届毕业生应携带学生证,留学回国人员应携带我驻外使领馆出具的留学回国证明和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原件。缺少上述材料者,无法进行资格复审,取消面试资格。
关键词阅读: 2017国考面试
(编辑:广东华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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