汕尾市海丰县公安局2016年招聘警务辅助人员公告(500名)(2)
2016-12-01 09:05 广东人事考试网 来源:广东人事考试网
5. 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现役军人、直系血亲和对本人有重大影响的旁系血亲中有被判处死刑、正在服刑或在境外从事颠覆我国政权活动等情形人员;
6. 从汕尾市公安机关辞去辅警职位的;
7. 其他不适合从事辅警工作情况的人员。
四、报名办法
1. 报名
报名采取网上报名的方式进行,报名网站《汕尾人才网》(网址:http://www.shanweirc.com)。
报名时间:2016年12月7日8:30至2016年12月13日16:30。
报名要求:
(1)考生须诚信报考、诚信考试。报考者应在本公告规定的报名时间内登录报名,本次公开招聘不在笔试前对报考者进行报考资格审核。报考者必须按照本人的学历、年龄、身高等条件,认真慎重地核对招聘岗位条件等要求,填报好符合本人条件的招聘岗位,如不慎填报错岗位或弄虚作假,提供虚假报考信息的,考生一旦入围,进行资格审核时,将取消其体能测试资格、面试或录取资格,情节严重者,按考试违纪违规有关规定处理。
(2)报考者根据自身条件进行报考,不得随意更改。
(3)报考者一经通过资格审核合格的,若放弃体能测试、面试、体检、考察等资格或被录取后未按要求聘用到岗工作的,3年内不得报考海丰县公安局招聘辅警的考试。
(4)报考者按要求网上上传本人的相片(照片为:160×224像素并小于100KB的jpg格式图片,上传照片必须是本人近期正面免冠照片,不得上传艺术照或生活照)。
(5)打印准考证。报考者应于2016年12月21日至12月24日9:00登录汕尾人才网站下载打印准考证,逾期未打印的,视为自动放弃考试资格。
2. 考试
考试包括笔试、体能测试和面试。
(1)笔试
笔试采用闭卷形式,笔试科目为《公共基础知识》,设定笔试成绩100分,不划定笔试合格分数线。笔试成绩按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1位计算。
笔试时间、笔试地点详见《准考证》。
(编辑:广东华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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