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广东省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事业单位招聘4人(2)
2013-04-25 09:53 广东公务员考试网 http://gd.huatu.com/ 作者:广东华图 来源:广东公务员考试网(六)资格审核。
1. 初审。省编办根据收到的报名材料,按照招聘条件对报名人员资格进行初审,初审通过后,将符合报名条件的人员名单在省编办门户网站上公布,并通知有关人员。
2. 复审。参加复审人员须持有关资料,在规定时间到省编办综合处进行资格复审。复审的资料包括:①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②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和复印件;③获奖证明原件及复印件(发表论著的需提供该期期刊或著作原本);④近期一寸免冠正面照片2张(与网上或邮寄报名时所用的照片一致);⑤个人简历。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还须提供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和在校学习成绩单。
四、考试
考试采取“笔试+面试”的方式进行,根据《关于印发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笔试和面试工作规范的通知》(粤人社发〔2013〕21号)有关规定操作。
(一)笔试。
1. 内容。综合知识能力、公共基础知识,以及岗位所需专业知识、业务能力和工作技能,不指定参考书。
2. 方式。统一集中闭卷考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考生须凭本人有效身份证明原件和准考证参加考试。在笔试开考后未按时到达考室或中途擅自离开的,视为放弃考试。
3. 成绩。采用百分制,并按四舍五入计算到小数点后一位。以60分为合格分数线,低于60分的,不能进入面试。笔试结束后10个工作日内,成绩通过省编办门户网站公布。
考生对自己的笔试分数有疑问的,可以在分数公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下载并填写《考生查分登记表》(附后),送省编办综合处申请查分。每个考生只能申请查分一次。查分的范围限于:主观题卷面有无漏评,分数的计算、合分、登分是否有误的;客观题答题卡作答而无考试成绩的;有违纪、违规、异常记录的。
(二)面试。
各岗位在笔试成绩合格者中,从高到低按1:3的比例确定面试人选。面试人选名单和面试具体时间、地点在笔试结束后20个工作日内在省编办门户网站公布,并逐一通知面试人选。
1.组织实施。由省编办负责,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对考生的基本素质和适应岗位要求的业务素质及潜能进行综合考评。
考生须凭本人有效身份证明原件和准考证,在考试前30分钟到达面试候考室,统一抽签确定面试顺序,未按时到达面试候考室或中途擅离考场视为放弃考试。
2.成绩评定及分数公布。采用百分制,并按四舍五入计算到小数点后一位。以60分为合格分数线,低于60分的,不能进入体检。考生面试完毕后,评委当场评分、统分,并向考生公布成绩。考生在考试成绩通知书上签名确认。
考试综合成绩=笔试成绩×60%+面试成绩×40%。综合成绩以60分为合格分数线。
五、体检与考察
(一)体检。各岗位在考试综合成绩合格者中,从高分到低分等额确定体检对象,体检由省编办统一组织,按《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实施细则(试行)》执行,费用由省编办负责。
(二)考察。省编办按《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考察工作实施细则(试行)》对体检合格者进行考察。
(三)体检、考察不合格的,按该应聘岗位考试综合成绩由高分到低分在合格者中依次等额替补。
六、公示与聘用
经考察合格的考生确定为拟聘人选,名单通过广东组织工作网和省编办门户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7个工作日。
拟聘人选经公示无异议的,由省编办按有关规定办理聘用手续。
七、有关情况说明
本公告由省编办负责解释。招聘工作由省编办纪检监察部门负责监督,举报或投诉电话:020—83133941。
广东省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
2013年4月16日
附 件: 附件1.广东省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所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岗位计划表.doc
附件3.考生查分登记表.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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