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韶关乐昌市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医疗卫生“千人计划”招聘110人公告
2018-03-16 17:22 广东人事考试网 来源:乐昌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局
广东卫生人才网同步乐昌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局招考公告信息:2018韶关乐昌市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医疗卫生“千人计划”招聘110人公告,报名时间:3月21日-23日,请考生多加关注。更多韶关医院招聘,韶关卫生事业单位招聘考试,广东人事考试的内容,请关注(广东卫生事业单位招聘考试频道/广东人事考试网)!
招聘公告:2018韶关乐昌市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医疗卫生“千人计划”招聘110人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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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来源:韶关卫生人才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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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聘人数:110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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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名时间:3月21日-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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考试时间:另行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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韶关华图咨询电话:0751-82286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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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贯彻韶关市委、市政府建设卫生强市、健康韶关的决策部署,进一步做好我市基层卫生人才储备工作,根据《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和《乐昌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落实韶关市基层医疗卫生“千人计划”实施方案的通知》(乐府办明电〔2018〕3号),2018年乐昌市基层医疗卫生机构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基层医疗卫生专业人才共110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计划
招聘基层医疗卫生人才110名(详见职位表)。
二、招聘对象和条件
(1)40周岁以下,全日制本科毕业生且获得学士学位以上的卫技类专业技术人才;
(2)40周岁以下,大专以上学历但取得执业助理医师以上资格的卫技类专业人才(影像、检验、药剂、口腔、中医、护理、助产等紧缺专业参照执行);
(3)男45周岁以下,女40周岁以下,取得卫技类中级职称以上资格的专业技术人才;
(4)大专类医学毕业生在乡镇卫生院连续工作满2年并取得执业助理医师以上资格的卫技类专业人才(影像、检验、药剂、口腔、中医、护理、助产等紧缺专业参照执行)。
招聘对象同时应具备下列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2.具备良好的政治素质、思想品德和职业道德;
3.有强烈的事业心和责任心,愿意为基层卫生事业发展作贡献;
4.具备岗位所需的专业知识和业务能力;
5.符合招聘岗位所要求的其它资格条件。
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报考:
1.受行政处分未满5年或其它行政处分正在处分期内的。
2.曾因超生被有关单位依照人口与计划生育有关规定作出处理决定,从该处理决定作出之日起未满5年的。
3.近两年内,在机关事业单位招录(聘)考试、体检或考察中存在违纪行为的,或参加广东省2014年、2015年、2016年、2017年粤东西北地区乡镇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乐昌市医疗卫生技术人员招聘中违约且在限考期内。
4.因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计、纪律审查或者涉嫌犯罪,司法程序尚未终结的;或者刑事处罚期限未满的人员。
5.法律、法规规定的其它不得应聘的情形。
三、报名办法
1.报名时间
2018年3月21日至2018年3月23日(上午9:00—11:30,下午15:00—17:00)。
2.报名地点
乐昌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局四楼会议室,地址:乐昌市人民北路40号,联系电话:0751-5553250,联系人:赖泽彬。
3.所需材料
(1)《2018年乐昌市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千人计划”招聘报名表》(附件2)。
(2)有效居民身份证、计划生育证明书、学历证、学位证、执业证、专业技术资格证原件及其A4纸复印件各1份(原件经审核后退回)。2018年应届毕业生提供毕业生推荐表(须2018年8月31日前取得学历证、学位证);其他人员学历证、学位证、执业证、专业技术资格证的取得时间截止时间为2018年3月23日。
(3)2017年参加执业助理医师和执业医师资格考试、执业护士资格考试、卫生专业初中级职称考试,成绩合格但暂未拿到资格证的人员,可以凭有效成绩单原件及其复印件(经现工作单位或主管单位医政科验证)的和其他材料报名。
(4)有关证明材料,主要包括同意报考证明、工作经历证明、劳动合同、保险关系材料等。工作年限计算至2018年3月23日止。国有企事业单位在职人员报考者,必须先征得所在单位同意,并在报名时出具同意报考的书面材料。符合招聘资格条件第(4)者,必须同时提供工作经历证明、劳动合同、社会保险关系材料的复印件等。
(5)本人近期正面免冠同版红底大一寸彩色证件照片2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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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广东华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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