星海音乐学院2017年公开招聘40名教职员公告(第二批)
2018-02-07 10:49 广东人事考试网 来源: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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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聘公告:星海音乐学院2017年公开招聘40名教职员公告(第二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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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来源:广州教师招聘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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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聘人数:40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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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名时间:2月26日-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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考试时间:另行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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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华图咨询电话:020-6273693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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星海音乐学院是广东省人民政府举办的普通高等学校,是正厅级公益类事业单位,位于岭南文化中心——广州,是华南地区唯一独立设置的音乐专业高等学府。主要承担音乐与舞蹈学科的人才培养、学术研究等任务,学校重视各类人才的引进和培养。为加强师资队伍建设,根据《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广东省人民政府令第139号)的有关规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专业技术人员及管理人员40人。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对象
招聘对象为社会上具有国家承认学历的人员。不同岗位的招聘条件不同,具体详见《星海音乐学院2017年(第二批)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表》(见附件)。
二、招聘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4.具备岗位所需的专业或者技能条件。
5.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6.符合广州市户口迁入有关规定。
7.年龄条件:应届生不限年龄。非应届生年龄要求:一般应为35周岁以下(1982年12月1日之后出生);具有研究生以上学历或硕士以上学位的40周岁以下(1977年12月1日之后出生);具有副高以上专业技术资格或博士学位的45周岁以下(1972年12月1日之后出生);具有正高专业技术资格的可放宽至50周岁(1967年12月1日之后出生)。艺术才能或业绩成果突出的应聘者,年龄条件可适当放宽5周岁以内(见第九条第二项)。到法定退休年龄,工龄不足10年或社保缴费年限不足15年的不得应聘。
8.具备报考岗位所需其他条件。
具体详见《星海音乐学院2017年(第二批)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表》(见附件)
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报考:
1.受行政处分未满5年或其它行政处分正在处分期内的。
2.曾因超生被有关单位依照人口与计划生育有关规定作出处理决定,从该处理决定作出之日起未满5年的。
3.近2年内,在机关、事业单位招录(聘)考试、体检或考察中存在违纪行为的。
4.因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计、纪律审查或者涉嫌犯罪,司法程序尚未终结的;或者刑事处罚期限未满的人员。
5.法律、法规规定的其它不得应聘的情形。
三、薪酬待遇
聘用人员为事业编制,执行国家政策规定的薪酬待遇。
四、报名
(一)报名时间
报名有效时间为:2018年2月26日至2月28日,其他时间段报名均无效。
(二)报名方式
1.采用电子邮件报名。应聘人员填写《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报名表》,将《报名表》电子版发送至电子信箱:xhzhaopin@yeah.net,邮件主题按“应聘岗位代码:毕业院校、姓名”的格式。
2.提交个人材料:
请于2018年3月2日前将个人材料通过快递寄至星海音乐学院人事处(个人材料可在报名前提前邮寄),在材料封面注明“应聘材料:岗位代码,姓名”,个人材料包括:
(1)《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报名表》;
(2)个人简历;
(3)身份证(复印件或扫描件);
(4)本科以上学历、学位证(复印件或扫描件);
(5)岗位条件要求的专业技术资格证书及相关资格证书(复印件或扫描件);
(6)获奖证明、公开发表论文、科研等业绩成果材料;
(7)具有相关工作经验的请提交任职聘书或者任职证明等证明材料;
(8)国(境)外留学人员应提供教育部授权机构出具的最高学历学位认证书,留学回国人员还须提供《留学回国人员证明》,在港澳地区学习人员还须提供《在港澳地区学习证明》;
(9)暂缓就业毕业生须提供《暂缓就业协议书》。
(10)应聘教学岗位且招考岗位专业要求为音乐与舞蹈类专业者,还需提交个人表演、代表作等光盘1张或相关成果材料。
3.邮寄地址:广州市番禺区小谷围街外环西路398号星海音乐学院人事处,邮编:510006,联系电话:020-39363289,联系人:杨老师。
(三)注意事项
1.应聘人员在招聘公告规定的时间内登录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站(http://www.gdhrss.gov.cn/)或星海音乐学院人事处网站(http://www.xhcom.edu.cn/xhrenshi/),详细了解招聘岗位及有关条件,每人限报一个岗位。
2.报名者要保证所填报资料的真实性,如因个人填报信息失实,或不符合招聘条件和岗位要求而被取消应聘资格的,由报名者本人负责。报名时与考试时使用的照片应保持一致。
3.报考人员不得报考所学专业代码与招考岗位专业代码不一致的岗位。所学专业未列入专业目录(没有专业代码)的,可选择招聘专业中相近专业报考,所学专业必修课程须与报考岗位要求的专业主要课程基本一致,并在资格审核时提供毕业证书、所学专业课程成绩单(须教务处盖章)、院校出具的课程对比情况说明及毕业院校设置专业的依据等材料。对含有两个以上培养方向的专业,如招考岗位已明确具体培养方向的,报考人员须符合具体培养方向方可报考。如专业目录中的“企业管理”(含财务管理、市场营销、人力资源管理)(A120202),其岗位条件为“企业管理”(财务管理方向),那么专业中市场营销、人力资源管理方向的不可报考。除专业目录有列出培养方向的专业外,其他毕业证上的专业名称后面以括号等形式列出的培养方向不能作为报考专业的依据。
4.国内院校毕业生包括报名之日前取得相应毕业证、学位证及2017年尚处于暂缓就业协议期限内的毕业生。其他报考人员须于报名之日前取得相应的毕业证书、学位证书。港澳学习、国外留学人员须于报名之日前取得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境外学历、学位认证函及有关证明材料方可报考。并在资格审查时出具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以及有关证明材料。
5.按广东省相关规定符合考试加分政策的应聘人员,应在报名时在报名表备注栏里注明符合加分政策项目名称、相关服务证书名称及编号,并在资格审查时提供证明材料原件和复印件。
6.在国有单位工作的正式员工报名,须征得工作单位同意,并在资格审核时出具工作单位同意报考的书面证明。
7.落实回避规定要求,凡与本单位领导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拟制血亲关系或者近姻亲关系的应聘人员,不得应聘本单位的秘书、人事、财务、纪检监察岗位,以及与该领导人员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岗位。
(编辑:广东华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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