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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根据《江门市直机关雇员管理试行办法》(江府办〔2008〕107号)及其《实施意见》(江人发〔2008〕217号)、《江门市面向基层定向招聘机关雇员事业单位职员试行办法》(江人社发〔2011〕807号)精神,现广东公务员考试网(http://gd.huatu.com/)就2014年上半年江门市直机关招聘普通雇员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

  详见附件1《2014年上半年江门市直机关招聘普通雇员岗位表》。

  为加强我市机关人才队伍建设,及时向机关输送一批德才兼备、经过基层历练的优秀人才,根据《江门市面向基层定向招聘机关雇员事业单位职员试行办法》、《江门市选聘到村(社区)任职高校毕业生管理暂行办法》精神,本次招聘推出一定数量岗位面向服务基层高校毕业生招聘,凡报名时服务期满不超过3年或服务期满继续聘用,且服务期考核合格的服务基层高校毕业生,符合岗位资格条件要求的均可报名。服务基层高校毕业生包含以下人员:由本市组织到村任职的高校毕业生;参加本市“三支一扶”服务计划(支教、支农、支医和扶贫)的高校毕业生;属本市户籍、参加“志愿服务西部计划”的高校毕业生。

  二、应聘资格条件

  (一)基本资格条件

  1、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法律、法规;

  2、品行端正,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愿意履行雇员的义务;

  3、身体健康,社会人员年龄在35岁以下(1979年1月1日后出生,含当日),应届毕业生不限年龄;

  4、符合招聘岗位规定的其他资格条件(详见附件1《2014年上半年江门市直机关招聘普通雇员岗位表》)。

  (二)专业、学历、学位要求

  “专业要求”如设定到学科类目的,招聘岗位专业类型界定按《广东省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目录(2013年版)》(附件2)执行;目录未列入的专业,按目录中相近学科确定学科类别;“专业要求”设定为目录中或目录外的具体专业的,则应聘人员毕业证上的专业表述必须与岗位要求一致,否则不具备应聘该岗位资格。应聘人员学位种类、学校院系种类、修读课程、毕业证上专业名称后以括号等形式列出的培养方向,均不能作为报名专业的依据。招聘岗位没有要求学位的,应聘人员是否取得学位不影响报名。

  (三)工作年限

  招聘岗位如设定工作经历年限要求的,工作经历起算时间为:在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国有企业工作的,或参加中央和地方基层就业项目的,以及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到高校毕业生实习见习基地(该基地为基层单位)参加见习或者到企事业单位参与项目研究的,自报到之日算起;到基层公益岗位初次就业的,从工作协议约定的起始时间算起;到其他经济组织、社会组织等单位工作的,以在该组织参加社会保险起始时间算起;自主创业并办理工商注册手续的,自营业执照颁发之日算起;以灵活就业形式初次就业的,从登记灵活就业并经审批确认的起始时间算起;在军队工作的经历以及退役士兵在部队服务经历,视为工作经历。从事指定类型的工作经历,以单位出具证明、劳动合同(或工作协议)等材料为依据。工作经历计算截止期为2014年1月底止。在校学习期间的社会实践经历及参加相关工作的,即使与单位签订劳动合同并开始缴纳社会保险,不视为工作经历。

  (四)招聘对象

  “招聘对象”分“应届毕业生”和“社会人员”。“应届毕业生”指在2014年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毕业生(不含2013年及2013年以前暂缓就业毕业生以及2015年后毕业的在校生),且须于2014年9月30日前取得招聘岗位要求的毕业证书、学位证书;“社会人员”指除应届毕业生外,已取得国家承认学历的人员(须于报名之日前取得相应毕业证书、学位证书)。以应届毕业生身份报名的,必须使用最高学历专业报名;社会人员可用符合招聘岗位条件的学历专业报名。港澳学习、留学归国人员报名的,报名时毕业未满1年的视为应届毕业生,已满1年的视为社会人员。

  (五)其他

  1、招聘公告所列资格条件为最低条件,凡资格条件高于公告规定要求者均可报名。

  2、国有单位正式员工,或2014年毕业的定向生、委培生报名的,须征得现工作单位或委培、定向单位、所在院校同意。

  3、应聘人员不得应聘与本人有直系血亲或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及近姻亲关系的担任副科级以上职务的亲属所在单位的岗位。

  4、尚未解除纪律处分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者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人员、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在各级公务员、事业单位、机关雇员招考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录用纪律行为的人员、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现役军人、在职公务员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工作人员(含试用期人员)、机关事业单位被辞退未满5年的人员,不得报名。

  5、本公告“应聘资格条件”中未作明确界定的,参考《广东省2013年考试录用公务员报考指南》(附件3)中“关于报考资格条件”的解释。

  6、应聘岗位所需资格条件的设定,由用人单位负责解释,联系电话详见岗位表。 (责任编辑:广东华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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