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国务院法制办公务员考录面试工作事项通知(3)
2014-01-17 19:20 广东公务员考试网 http://gd.huatu.com/ 作者:广东华图教育 来源:国家公务员考试网四、专业科目笔试和面试
(一)现场复核和准考证领取
参加考试前,考生需携带资格复审时提供材料的原件,本人身份证、学生证或工作证原件进行现场复核,并提交近期免冠1寸彩色照片2张。
以上材料现场复核合格后,考生可以领取准考证。
现场复核和领取准考证时间地点:考生请于2月17日上午9∶00至下午4∶00,到国务院法制办办公楼715房间领取专业科目考试准考证,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平安里西大街33号。
(二)专业科目笔试和面试时间地点
1、专业科目笔试在国务院法制办公室办公楼四楼大会议室进行,时间为2月18日(星期二)上午9:00-11:30,考试开始后15分钟没有到场的,视为自动放弃。
2、面试在国务院法制办公室办公楼一楼会议室进行,时间为2月19日(星期三)全天、20日(星期四)上午,上午开始时间9:00,下午开始时间13:30。考生需在面试开始前10分钟(即上午8:50,下午13:20)进入候考室,逾期未到的,视为自动放弃。
面试方式为结构化面试。
五、考察与体检
面试后根据公共科目笔试、专业科目测试和面试的综合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确定考察和体检人选,体检具体安排另行通知。
六、其他注意事项
1、我们将依据考生提交材料对考生进行资格复审。对于材料符合要求且资格复审合格的考生,将进入我办2014年公务员招考面试和专业科目笔试。凡提供的有关材料主要信息不实,影响资格审查结果的,将取消该考生面试资格,并按规定将情况报国家公务员局备案。
2、如考生自愿放弃面试资格,请于1月23日前告知我办,同时传真考生本人签字的放弃面试声明,声明需注明考生姓名、身份证号码、报考职位、放弃理由及联系方式。
联系电话:010-63094443、010-83085492(传真)
国务院法制办公室人事司
2014年1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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