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国家公务员考试申论热点:新旅游法禁止"被购物"
2013-10-10 18:00 广东公务员考试网 来源:广东华图教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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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公务员考试申论热点:2013年4月25日通过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旅游法》已于2013年10月1日正式施行,这一法律的出台相信会促进旅行社经营更加规范透明,而旅游者的相关权利也将得到更好地保护。《旅游法》的出台可谓是为您旅游出行保驾护航,现在标高律师事务所田野律师为您解读《旅游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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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旅游法》更加保护旅游者的消费自主权,旅游者“被购物”有权退货。
第三十五条规定,旅行社不得以不合理的低价组织旅游活动,诱骗旅游者,并通过安排购物或者另行付费旅游项目获取回扣等不正当利益。
旅行社组织、接待旅游者,不得指定具体购物场所,不得安排另行付费旅游项目。但是,经双方协商一致或者旅游者要求,且不影响其他旅游者行程安排的除外。
发生违反前两款规定情形的,旅游者有权在旅游行程结束后三十日内,要求旅行社为其办理退货并先行垫付退货货款,或者退还另行付费旅游项目的费用。
第四十一条规定,导游和领队从事业务活动,应当佩戴导游证、领队证,遵守职业道德,尊重旅游者的风俗习惯和宗教信仰,应当向旅游者告知和解释旅游文明行为规范,引导旅游者健康、文明旅游,劝阻旅游者违反社会公德的行为。
导游和领队应当严格执行旅游行程安排,不得擅自变更旅游行程或者中止服务活动,不得向旅游者索取小费,不得诱导、欺骗、强迫或者变相强迫旅游者购物或者参加另行付费旅游项目。
关键词阅读: 公务员考试 申论热点 新旅游法 2014国家公务员考试
(编辑:广东华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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