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国家公务员考试申论热点:社会暴力冲突与管理(2)
2013-07-29 17:04 广东公务员考试网 来源:华图教育广东分校
当然,为实现社会服务确实需要一定的管制与审批,需要一定的管理形式,但归根结底管理是为了更好地服务,而不是相反。比如,政府不是为审批、管制而存在,而是为社会服务而存在。温家宝总理说:“管理就是服务,我们要把政府办成一个服务型的政府,为市场主体服务,为社会服务,最终是为人民服务。”这句话说出了社会管理的真谛。政府减少审批事项,减少不适当的规制,不再抱着公章收费,靠着许可拿钱,是走向现代社会管理的开始。
以城市管理为例。保持城市的良好秩序是现代城市文明的题中应有之义,但在尚处于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中国,小商贩摆个小摊以获得基本的生活保障.这也是一种就业。为了城市美观和交通秩序需要依法依规对摆摊加以管理,但在实行管理之前首先应该提供服务,提供能集中摆摊又不收或少收管理费的地方。不少城市在这方面已有成功的探索。
——创新社会管理关键是提高服务水平。
创新社会管理,需要不断消除不和谐因素,更需要不断增加和谐因素。如何增加社会的和谐因素,就要看我们在社会管理方面的服务水平了。是否能满足群众合理诉求,及时调解复杂矛盾,有效保障群众权益,直接反映着我们服务水平的高与低。
我们要适应社会发展的新要求、新特点,通过推行领导干部接待群众制度,完善党政领导干部和党代表、人大代表、政协委员联系群众制度,健全信访工作责任制,建立国家信访信息系统,完善党和政府主导的维护群众权益机制,为人民群众表达利益诉求提供制度化的平台,把人民群众的利益诉求逐步纳入规范化、法制化的轨道。我们要深入到经济社会生活的各个领域,深入到不同地区、不同阶层、不同行业、不同群体之中,建立健全全方位、多层次、动态性的社会信息反馈网络.努力获取深层次、预警性的社会信息,并加强对社会舆情的综合分析和研判,加强对各种不稳定因素发展变化趋势的预测,切实提高社会预警能力。我们还要从矛盾纠纷多发、有些判决难以定纷止争的实际出发,充分发挥人民调解在化解矛盾纠纷中的重要作用,把人民调解、行政调解和司法调解有机结合起来,综合运用法律、政策、经济、行政等手段和教育、协商、疏导等多种办法,统筹化解矛盾纠纷。
(编辑:广东华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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