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广州市建筑工程职业学校招聘教师24名公告
2013-04-02 15:33 广东公务员考试网 http://gd.huatu.com/ 作者:广东华图 来源:广东省人事考试网广东省人事考试网温馨提醒各位考生关注最新教师招聘广州市建筑工程职业学校是一所公办国家级重点中等职业学校,创办于1958年,是广州市教育局直属学校,位于三元里大道水边街71号。
一、拟招聘人员的岗位、专业、人数与应聘人员须具备的资格条件
(一)专任教师岗位(17人)
1、拟招聘的岗位、人数、要求
岗位 |
人数 | 要求 | 备注 |
建筑施工技术教师 | 2 | 1、土木工程等相关专业; 2、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具有学士及以上学位;第一学历要求国民教育系列全日制普通高校大学公办本科; 3、年龄限35周岁及以下(具有高级职称人员年龄可放宽到40周岁)。 |
有建造师、注册监理工程师、造价师等相关执业资格者优先;有中级以上工程系列专业技术职务者优先;有工作经验者优先;研究生及以上学历,硕士及以上学位者优先。 |
建筑结构教师 | 1 | 1、土木工程、结构工程等相关专业; 2、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具有学士及以上学位;第一学历要求国民教育系列全日制普通高校大学公办本科; 3、年龄限35周岁及以下(具有高级职称人员年龄可放宽到40周)。 |
有注册结构工程师、监理工程师、建造师、造价师等相关执业资格者优先;有中级以上工程系列专业技术职务者优先;有工作经验者优先;研究生及以上学历,硕士及以上学位者优先。 |
工程测量教师 | 1 | 1、工程测量、测绘工程、地理信息系统等相关专业; 2、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具有学士及以上学位;第一学历要求国民教育系列全日制普通高校大学公办本科; 3、年龄限35周岁及以下(具有高级职称人员年龄可放宽到40周岁)。 |
有中级以上工程系列专业技术职务者优先;有工作经验者优先;研究生及以上学历,硕士及以上学位者优先。 |
工程造价教师 | 3 | 1、工程造价、土木工程等相关专业; 2、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具有学士及以上学位;第一学历要求国民教育系列全日制普通高校大学公办本科; 3、年龄限35周岁及以下(具有高级职称人员年龄可放宽到40周岁)。 |
有注册造价师、监理工程师、建造师、等相关执业资格者优先;有中级以上工程系列专业技术职务者优先;有工作经验者优先;研究生及以上学历,硕士及以上学位者优先。 |
建筑施工管理教师 | 2 | 1、土木工程、工程管理等相关专业; 2、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具有学士及以上学位;第一学历要求国民教育系列全日制普通高校大学公办本科; 3、年龄限35周岁及以下(具有高级职称人员年龄可放宽到40周岁)。 |
有注册监理工程师、建造师、造价师、等相关执业资格者优先;有中级以上工程系列专业技术职务者优先;有工作经验者优先;研究生及以上学历,硕士及以上学位者优先。 |
建筑施工组织教师 | 1 | 1、土木工程、工程造价、工程管理等相关专业; 2、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具有学士及以上学位;第一学历要求国民教育系列全日制普通高校大学公办本科; 3、年龄限35周岁及以下(具有高级职称人员年龄可放宽到40周岁)。 |
有注册监理工程师、建造师、造价师等相关执业资格者优先;有中级以上工程系列专业技术职务者优先;有工作经验者优先;研究生及以上学历,硕士及以上学位者优先。 |
建筑制图教师 | 2 | 1、建筑工程、建筑学等相关专业; 2、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具有学士及以上学位;第一学历要求国民教育系列全日制普通高校大学公办本科; 3、年龄限35周岁及以下(具有高级职称人员年龄可放宽到40周岁)。 |
有中级以上工程系列专业技术职务者优先;有工作经验者优先;研究生及以上学历,硕士及以上学位者优先。 |
建筑装饰教师 | 1 | 1、建筑学、建筑装饰等相关专业; 2、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具有学士及以上学位;第一学历要求国民教育系列全日制普通高校大学公办本科; 3、年龄限35周岁及以下(具有高级职称人员年龄可放宽到40周岁)。 |
有注册建筑师、建造师等相关执业资格者优先;有中级以上工程系列专业技术职务者优先;有工作经验者优先;研究生及以上学历,硕士及以上学位者优先。 |
心理辅导教师 | 1 | 1、心理学类专业; 2、国民教育系列全日制普通高校研究生及以上学历,硕士及以上学位,985或211院校毕业; 3、年龄限35周岁及以下(具有高级职称人员年龄可放宽到40周岁)。 |
1、有教学经验者优先;师范类毕业生优先; 2、坐班,归学生科管理。 |
数学教师 | 1 | 1、数学类专业; 2、国民教育系列全日制普通高校研究生及以上学历,硕士及以上学位,985或211院校毕业; 3、年龄限35周岁及以下(具有高级职称人员年龄可放宽到40周岁)。 |
有教学经验者优先;师范类毕业生优先。 |
体育教师 | 2 | 1、体育类专业; 2、国民教育系列全日制普通高校研究生及以上学历,硕士及以上学位; 3、年龄限35周岁及以下(具有高级职称人员年龄可放宽到40周岁)。 |
有教学经验者优先;师范类毕业生优先。 |
注:35周岁及以下为1978年1月1日后出生, 40周岁为1973年1月1日出生。
2、其他要求
应聘人员须具备以下资格条件:
(1)应聘上述岗位须持有中等职业学校(含高中)及以上教师资格证(非师范类应届毕业生除外,但聘任后一年内必须取得教师资格证,否则不予聘用);
(2)广州市、区(县级市)所属公办学校教师应聘,需有原所在单位同意报考的证明;
(3)非广州市户口人员须具备穗府[2003]72号文规定的广州市人口准入条件。
(二)实习指导教师岗位(3人)
1、拟招聘的岗位、人数、要求
岗位 | 人数 | 要求 | 备注 |
测量实习指导教师 | 1 | 1、工程测量、建筑类相关专业; 2、本科及以上学历; 3、年龄限35周岁及以下(具有高级职称人员年龄可放宽到40周岁)。 |
有相关工作经验者优先。 |
建筑施工技术实习指导教师 | 1 | 1、土木工程等相关专业; 2、本科及以上学历; 3、年龄限35周岁及以下(具有高级职称人员年龄可放宽到40周岁)。 |
有相关工作经验者优先。 |
工程造价实习指导教师 | 1 | 1、工程造价、土木工程等相关专业; 2、本科及以上学历; 3、年龄限35周岁及以下(具有高级职称人员年龄可放宽到40周岁)。 |
有相关工作经验者优先。 |
注:35周岁及以下为1978年1月1日后出生, 40周岁为1973年1月1日出生。
2、其他要求
应聘人员须具备以下资格条件:
(1)应聘上述实习指导教师岗位暂不需提供教师资格证,但需在聘任后一年内取得中等职业学校及相应层次教师资格,否则不予聘用;
(2)广州市、区(县级市)所属公办学校教师应聘,需有原所在单位同意报考的证明;
(3)非广州市户口人员须具备穗府[2003]72号文规定的广州市人口准入条件。
(三)行政管理岗位(4人)
1、拟聘岗位、人数、要求
岗位 | 人数 | 要求 | 备注 |
办公室干事 | 1 | 1、大专及以上学历; 2、汉语言文学等相关文科类专业; 3、中共党员; 4、有较强事务处理能力,有较强文字写作能力和计算机应用能力; 5、年龄限35周岁及以下; 6、有1年及以上中等职业学校工作经验。 |
|
招生就业指导科干事 | 1 | 1、大专及以上学历; 2、专业不限; 3、有较强事务处理能力,有较强文字写作能力和计算机应用能力; 4、年龄限35周岁及以下; 5、有1年及以上中等职业学校工作经验。 |
|
教务科教务员 | 1 | 1、本科及以上学历; 2、专业不限; 3、有较强事务处理能力,有较强文字写作能力和计算机应用能力; 4、年龄限35周岁及以下; 5、有1年及以上中等职业学校工作经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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总务科总务员 | 1 | 1、本科及以上学历; 2、专业不限; 3、有较强事务处理能力,有较强文字写作能力和计算机应用能力; 4、年龄限35周岁及以下。 |
|
注:35周岁及以下为1978年1月1日后出生, 40周岁及以下为1973年1月1日后出生。
2、其他要求
应聘人员须具备以下资格条件:
(1)国民教育系列学历;
(2)广州市、区(县级市)所属公办学校教师应聘,需有原所在单位同意报考的证明;
(3)非广州市户口人员须具备穗府[2003]72号文规定的广州市人口准入条件。
二、招聘程序
(一)报名
2013年4月14日—16日(上午8:30-11:30,下午14:00-16:00)在广州市建筑工程职业学校内现场报名,符合条件者发给《准考证》。报名时请带齐相关资料(毕业证、学位证、简历、毕业生就业推荐表、户口簿、身份证、教师资格证、专业技术资格证书、所在单位同意报考证明、工作经历证明等)原件以及小一寸证件相3张。
报名地点:广州市白云区三元里大道水边街71号,广州市建筑工程职业学校1号楼2楼学校办公室。联系人:郑老师,吴老师。
(二)考试
考试由笔试和面试两部分组成,笔试成绩占总成绩的40%,面试成绩占总成绩的60%,总成绩合格分数为60分。具有高级职称人员免笔试,直接进入面试,其面试成绩为最终总成绩。
1、笔试
(1)笔试内容为教育教学理论素质(包括教育学、教育心理学、中职教育相关政策),闭卷考试。笔试成绩采用百分制,合格成绩为60分,低于60分者不得进入面试。
(2)笔试时间:初定2013年4月29日,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3)笔试地点:广州市白云区三元里大道水边街71号,广州市建筑工程职业学校。
(4)笔试成绩在笔试结束后的10个工作日内在我校网站公布(www.gzjg.net),参加面试人员名单在笔试结束后的20个工作日内在我校网站公布。
(5)对笔试成绩有疑问的人员,可以在成绩公布后三天内向我校提出查分申请。
(6)岗位招聘数与符合条件的报名人数未达到1:3比例的不予开考(紧缺岗位实习指导教师除外)。
2、面试
(1)依笔试合格成绩高低顺序确定面试名单,面试人数按招聘岗位数1:3的比例确定,面试成绩采用百分制,合格成绩为60分。招聘岗位数员数与参加面试人员的比例低于1:2的,则取消该岗位的面试。
(2)2013年5月4日—5日面试,面试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3)面试形式:
A.专任教师岗位,包括试讲(含现场提问)和面谈两个环节。考察其教学能力和相关工作能力。面试成绩采用百分制,试讲占60%,面谈占40%;
B.实习指导教师岗位,包括试讲、实操(含现场提问)和面谈两个环节。考察其解决具体问题的能力和相关工作能力。面试成绩采用百分制,试讲、实操占60%,面谈占40%;
C.行政管理岗位,包括实操和面谈两个环节。考察其解决具体问题的能力和相关工作能力。成绩采用百分制,实操占60%,面谈占40%;
(4)面试前30分钟抽签确定考生面试顺序,面试成绩在面试结束后当场公布。
(三)体检
在总成绩合格的应聘人员中,依成绩高低顺序,按招聘岗位数1:1的比例确定体检对象。按《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通用标准》执行。统一到指定的医院进行体检,体检费用由学校承担;如需复检,所需的体检费用由应聘者承担。
(四)考核
对体检合格的拟聘人员进行考核,主要包括:思想政治表现、业务能力、工作业绩等。
若考生体检不合格或不能得出合格结论的、考核不合格或放弃聘用的,我校可在总成绩合格的人员中,按照成绩高低顺序依次在替补人选中补选。
(五)确定拟聘人员及公示
根据笔试、面试、体检、考核结果,我校经领导班子集体讨论确定拟聘人员名单,对拟聘用人员进行7个工作日的公示(公示的范围对应招聘公告的范围)。公示期间,对拟聘人员有异议的,将在5个工作日内进行复查。
(六)办理录用手续和相关待遇
拟聘人员通过公示后,按照广州市有关政策办理录用手续,由学校进行聘用,学校根据本单位岗位空缺情况,通过公开竞聘,确定新的岗位等级,签订聘用合同,享受与所聘岗位等级相应的工资福利、医疗等待遇。
公开招聘人员实行试用期制,试用期为一年。试用期满,经考核胜任的,正式聘用;试用期满后,经考核不符合本岗位要求的,用人单位解除聘用合同。
三、招聘工作的其它内容
1、凡受到党纪政纪处分期限未满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处于刑事处罚期间或者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不接受其报名申请。
2、应聘人员在公开招聘过程中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取消其考试资格或聘用资格: A、伪造、涂改证件、证明,或者以其他不正当手段获取应聘资格的,B、应聘人员在考试、体检或者考核过程中作弊的。
3、本公告在广州市教育局网站、中国广州人事网、广州市建筑工程职业学校网站发布。
本公告的最终解释权在本校。
联系人: 郑老师 吴老师
联系电话:020-36254484,020-36254716
二〇一三年四月二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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