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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根据2011年11月我院全国公开招聘教学管理及专业技术人才第一轮结果,现有系主任、专业带头人等7个岗位需要继续招聘。现依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广东省人民政府令第139号)制定招聘方案如下:

一、招聘岗位及人数(7个):

(一)教学管理人才职位(3个)

1、机电工程系主任1人;

2、汽车工程系副主任1人:

3、财经管理系副主任1人。

(二)专业带头人职位(4个)

1、计算机辅助设计与制造专业带头人1人;

2、数控技术专业带头人1人

3、汽车制造与装配技术专业带头人1人;

4、会计专业带头人1人;   

二、薪酬待遇:

工资待遇按国家事业单位有关政策规定执行。

三、招聘范围:

面向社会。

四、招聘条件:

应聘人员应同时具备下列基本条件及岗位任职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3、具备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4、具备岗位所需的专业或者技能条件;

5、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二)岗位任职条件

参加本次公开招聘的人员,年龄和任职年限计算截至2012年4月30日。各职位的具体资格条件是:

1、系主任

①具有相关专业全日制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副教授及以上职称;

②有担任二级学院(系)院长(主任)、主管教学的副院长(副主任)的经历和经验,具有企业工作背景者优先考虑;

③从事相关专业领域的教学科研工作5年以上,有较高的专业水平,有较丰富的科研教研成果;

④熟悉高职院校教学、管理工作,具备较强的领导和管理能力,有能力承担相关系部的校企合作、教学组织、师资建设、专业及课程建设与改革等工作,具有本职位的履职能力;

⑤身体健康,年龄一般要求45周岁以下。

2、系副主任

①具有相关专业全日制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硕士及以上学位,副教授及以上职称;

②有较高的专业水平和丰富的专业实践经验,社会服务能力强,具有明确的研究方向且有相应的研究成果(论文、专著、各种科研奖项、已承担的科研课题)。

③具有较好的专业建设和课程建设成果【教研课题、精品课程、示范(重点)专业建设、示范(重点)实验(实训)室建设等、教材、教学成果奖等】。

④熟悉高职院校教学、管理工作,具备指导专业建设、课程建设及教研科研的能力,能组织开展社会服务、技术开发、科学研究、培训教育等工作。;

⑤身体健康,年龄一般要求40周岁以下。

3、各专业带头人

①具有相关专业全日制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硕士及以上学位,副教授及以上职称;

②有较高的专业水平和丰富的专业实践经验,社会服务能力强,具有明确的研究方向且有相应的研究成果(论文、专著、各种科研奖项、已承担的科研课题)。

③具有较好的专业建设和课程建设成果【教研课题、精品课程、示范(重点)专业建设、示范(重点)实验(实训)室建设等、教材、教学成果奖等】。

④具有强烈的事业心、责任感与团队协作精神。具备主持专业建设、课程建设及教研科研的能力,能组织开展专业建设工作和指导专业发展;

⑤身体健康,年龄一般要求40周岁以下。

    五、报名和资格审查:

(一)报名时间:2012年6月29日 — 7月9日

(二)现场报名地点:

     佛山职业技术学院组织人事处(行政楼413室)

     地址:广东省佛山市三水区乐平镇学院路1号

     邮编:528137

     联系电话:0757-87263102、13703061807(韩处长)

               0757-87263103、18928512081(苏科长)

     E-mail: fs87263102@163.com

     学院网站:http://www.fspt.net  

(三)报名要求:

1、报名采取网上报名和现场报名的方式,应聘者本人及配偶须分别填写《佛山职业技术学院人才招聘报名表》(在学院网站人才招聘专栏附件中下载);》(在学院网站人才招聘专栏附件中下载);

2、提交一份2000字以上的“应聘岗位履职计划及设想”;

3、本人身份证及学历、学位、专业技术资格等证书复印件各1份;国外取得学位人员须提供经过国家教育部验证的学历、学位证明复印件各1份。进入面试答辩者需带备前述证件原件进行核验。

(四)资格审查:

对受理的应聘人员进行资格审查(合则约见),并对符合资格条件者按不低于1:3比例筛选出面试答辩的应聘人员。

 (五)考试时间:在资格审查结束后,另行通知。

  六、考试

(一)笔试:根据佛府〔2005〕15号文第十三条规定,我校拟招聘人员属于高级职称人员,可免予笔试,进入按本方案规定的考试环节。

(二)面试:由学院全国公开招聘教学管理人才专家委员会对应试者的学业水平、工作态度、思维方式、社交和应变能力等方面进行考查。

面试成绩按100分计算,以专家委员会成员的平均分为面试成绩(分数计算到小数点后一位)。面试总分100分,合格分数线60分。

(三)试讲和答辩

应聘者参加试讲和答辩,由学院指定教材和试讲内容,由专家委员会、各相关专业主要负责人和专业教师组成听课小组,对应聘者的基础理论、专业能力、实践能力和科研能力等方面进行考核。

(四)确定综合成绩:由学院领导对通过面试、试讲、试用的应聘者进行考核,确定考试综合成绩排名。

七、体检:

根据拟聘人数,各招聘岗位按照考生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等额体检人选。根据《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实施细则(试行)》和《广东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格检查标准(2011年修订)》的规定统一安排体检。体检对象不合格的可从次选人员中替补。

八、考核:

对体检合格者,按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考察工作实施细则(试行)》进行组织考察。因考察不合格或放弃聘用的,在同一岗位中按报考人员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九、公示与聘用

(一)经考试、体检、考察合格后,确定拟招聘人选,名单在佛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门户网站公示7个工作日。经公示无异议的,按有关规定办理聘用手续。我单位与受聘人员签订聘用试用合同,确立人事关系。批准聘用的人员必须在规定的时间内报到,逾期不报到的,取消聘用资格。

(二)新聘用人员实行试用期制,试用期限按国家有关规定确定。试用期内或试用期满,经考核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考核合格的,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签定正式聘用合同,并严格履行合同条款。

十、特殊待遇

对于在本次全国公开招聘中获聘人员,学院给予以下待遇:

1、给予办理事业入编手续,并根据事业单位相关规定给予工资福利待遇。

2、提供周转房一套,时限为3年。系主任给予30万元的安家费,副系主任具有教授职称的给予30万元的安家费,具有副教授职称的给予20万元的安家费;同时,教授职称提供10万元科研启动费,副教授职称提供5万元的科研启动费。

3、获聘人员配偶具有本科学历或中级及以上职称而又符合学院岗位需要的,学院安排工作并解决其事业编制;本科以下的尽量帮助解决。

4、应聘人员来校面试的,按火车硬卧标准报销来回交通费用,面试期间住宿由学院安排。

                                 佛山职业技术学院 

(责任编辑:admi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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