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惠州市大亚湾开发区卫计系统事业单位招聘29名编制人员公告(2)
2019-05-20 16:16 广东人事考试网 来源:惠州市大亚湾经济技术开发区
2.报考人员不得报考所学专业代码与招聘岗位专业代码不一致的岗位。所学专业未列入专业目录(含旧专业名称)的,可选择专业目录中的相近专业报考,所学专业必修课程须与招聘岗位要求专业的主要课程基本一致,并在报名现场资格审核时提供毕业证书、所学专业课程成绩单(须教务处盖章)、院校出具的课程对比情况说明及毕业院校设置专业的依据等材料。
报考人员因所学专业未列入专业目录以相近专业报考的,个别确实无法在报名时提供上述材料的,可在征得报考单位同意后在公布笔试成绩(入围面试)后、面试人选公布前补交;未按时按要求补交的,不得参加面试。
3.报考人员所填信息与本人真实信息不符或与招聘岗位所需资格条件要求不符的,取消报名资格。
(三)制发准考证
符合报考资格条件的报考人员的准考证由区卫计局制作并于笔试的前一天在报名点现场发放,通过资格审核的考生凭本人身份证原件现场签名领取准考证;考生本人确实不能到场领取准考证的,可由他人代领。代领人必须凭代领人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代领笔试准考证。笔试准考证是考生参加笔试、面试重要证件,考生参加考试时,必须同时携带准考证和身份证。证件不齐者,不得参加考试。
(四)组织考试
考试采取笔试和面试相结合的办法进行,考试的总成绩满分为100分,即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60%+面试成绩×40%。
1.笔试:笔试采取闭卷考试的形式进行,主要内容为医学基础知识(财会基础知识)。笔试成绩满分为100分,合格分数线为60分,低于合格分数线的不得列为面试人选。笔试成绩在笔试结束后10个工作日内在大亚湾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门户网站及其部门频道(区宣教局、区人社局、区卫计局)版面公布。
2.面试:根据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按1:3比例(含并列成绩)确定面试人选,如面试人选人数达不到规定比例,按实际符合面试条件的人数组织面试。面试采用结构化面试的方式进行,主要测试考生的综合分析、解决共性问题、应急处置等方面的能力。每名面试人选的面试时间为15分钟以内,同时按有关规定组成面试评委小组,评委人数为奇数,且不得少于7人。
考试总成绩按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3位。如报考同一岗位考生总成绩相同的,则按照笔试成绩高低顺序确定名次;如笔试成绩仍然相同的,按面试主评委评分高低顺序确定名次。
笔试、面试有关事项将另行通知,请通过考试资格审核的考生保持通讯畅通。
(五)组织体检
根据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顺序及各岗位招聘人数等额确定体检对象,面试成绩低于60分的不得列为体检对象。体检工作按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实施细则(试行)》(粤人社发〔2010〕382号)规定组织实施。体检中出现不合格或放弃体检的,可依次递补体检人选。
(六)审档考察
体检结束后按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考察工作实施细则(试行)》(粤人社发〔2010〕276号)规定对体检合格的考察对象进行综合考察,同时按照《关于进一步从严管理干部档案的通知》(中组发〔2014〕9号)要求,重点对考察对象的档案进行审核,严防假年龄、假学历、假履历。
(七)公示及聘用
根据考试总成绩和体检、考察情况,确定拟聘人员,并在大亚湾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门户网站及其部门频道(区宣教局、区人社局、区卫计局)版面公示7个工作日。经公示无异议的拟聘人员,按规定程序和权限办理聘用手续。
四、其他事项
(一)本公告及其附件的“以上”、“以下”均包含本级基数。
(二)本次公开招聘不收取任何报名费用,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不指定任何参考用书和资料。
(三)严格执行回避制度
1.根据《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粤府令139号)第28条规定:应聘人员与事业单位负责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或者近姻亲关系的,不得应聘该单位负责人员的秘书或者人事、财务、审计、纪检岗位以及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岗位。
2.凡存在直系血亲或直系姻亲为招聘单位领导班子成员等可能影响公平公正情形的,报考人员均须回避,不得报考该单位的岗位。
3.从事此次公开招聘工作的负责人员及其工作人员与报考人员有上述亲属关系的,或者有其他情形可能影响招聘公正性的,应当实行回避。
(四)资格审查贯穿招聘的全过程,报考人员在招聘过程中为取得报考资格故意隐瞒、弄虚作假的一经发现查实,取消资格,已办理聘用手续的取消聘用,报考人员承担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
(五)报考人员须自觉遵守公开招聘工作相关规定,违纪违规行为将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长令第35号)进行严肃处理,报考人员承担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
(六)因报考人员体检、考察不合格,自愿放弃或在公示中发现影响聘用问题而导致招聘岗位出现空缺的,可在该岗位总成绩合格分数线内的考生中依次递补体检或考察人选。递补期限为拟聘人员公示期满之日起30日内,逾期出现岗位空缺的不再递补。
(七)体检、考察、公示合格的拟聘用人员因个人原因60天内未能配合区人社局、区卫计局办完聘用手续的,视为个人放弃聘用资格。
本公告由区卫计局负责解释,未尽事宜,按有关规定执行。
咨询电话:0752-5563061
监督投诉电话:0752-5562932(区纪委派驻区宣教局纪检组)
大亚湾区卫生和计划生育局
2019年5月20日
附件:
附件1:大亚湾开发区2019年卫计系统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岗位表.xls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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