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政法干警考试民法备考之物权的变动(2)
2011-06-14 13:19 广东公务员考试网 http://gd.huatu.com/ 作者:广东华图 来源:广东公务员考试网三为指示交付,即当动产由第三人占有时,让与人以对于第三人的返还请求权让与受让人,以代现实的交付。例如,甲将出租给乙的一台设备卖予丙,依通常情形,甲应取回该设备再将其现实交付给丙,但现甲并不现实交付设备给丙,而是将其对乙的返还租赁物的请求权计与予丙,以代交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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