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汕头市金平区人民法院招聘合同制书记员面试前资格审核事项的公告
2024-08-15 17:21 广东人事考试网 来源:广东省汕头市金平区人民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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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汕头市金平区人民法院2024年公开招聘合同制书记员公告》的要求,面试前,我院将对进入面试的考生就是否符合本公告基本条件及报考岗位具体条件进行现场资格审核。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进入面试前资格审核人员
进入面试前资格审核人员详见《汕头市金平区人民法院2024年公开招聘合同制书记员进入面试前资格审核人员名单》(附件)。
二、资格审核事项
(一)时间:2024年8月19日至20日,上午9:00至11:30,下午15:00至17:30。
(二)地点:金平区人民法院政治部805房(金环路18号)。
(三)进入面试前资格审核的考生须携带技能测试准考证及相关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到现场资格审核。
1、《汕头市金平区人民法院2024年公开招聘合同制书记员报名表》(在报名系统中下载后双面打印,并在“报名人员承诺”一栏中签名);
2、近期1寸免冠彩照4张;
3、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原件和复印件各一份;
4、属港澳台学习、国外留学归来的人员,须提供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境外学历学位认证函及有关证明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
5、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一份(身份证正反面复印在同一页 A4纸上);
6、户口本原件和复印件一份(户主页和本人页复印在同一页A4纸上);
7、国有单位在编在职(岗)人员须出具工作单位、主管部门同意报考书面证明。
所有证件原件审核后现场返还。
(四)其他要求
参加资格审核的人员不可委托他人代理,面试对象未按规定时间参加资格审核和面试的,视为自动放弃。资格审核不合格的,不得参加面试,可依次递补面试人选。资格审核贯穿整个招聘过程。考生所提供的材料必须真实有效,凡提供虚假报名材料者,一经核实,取消报考资格,并追究相关责任。对证件(证明)不全且不能在资格审核结束之日前补全的或与报考资格条件不符的,取消面试资格。
三、联系部门
联系部门:汕头市金平区人民法院(0754-88565278)
附件:汕头市金平区人民法院2024年公开招聘合同制书记员进入面试前资格审核人员名单 (点击下载)
汕头市金平区人民法院
2024年8月15日
原文标题:汕头市金平区人民法院2024年公开招聘合同制书记员面试前资格审核事项的公告-广东省汕头市金平区人民法院
文章来源:jpfy.stcourts.gov.cn/article/detail/2024/08/id/8066990.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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