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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佛山市交通运输部南海航海保障中心2023年度招聘工作人员面试公告

    2023-05-15 14:36 广东人事考试网 来源:交通运输部南海航海保障中心 微信公众号 备考QQ群 华图在线APP

      广东事业单位考试网提供以下事业单位面试名单信息:佛山市交通运输部南海航海保障中心2023年度招聘工作人员面试公告,更多关于交通运输部南海航海保障中心招聘,事业单位面试名单的内容,请关注广东事业单位考试网/广东人事考试网

      现就交通运输部南海航海保障中心(以下简称“南海航海保障中心”) 2023年度公开招聘工作人员面试等工作公告如下:

      一、面试人员名单

      各职位按招聘工作人员职位一览表中确定的面试比例,在笔试合格分数线以上人员中,根据笔试成绩和确定的面试比例确定首批面试人员名单(面试名单中同一职位按准考证号码排序,详见附件1)。

      二、面试确认

      (一)决定参加面试的人员应于2023年5月16日12时前登陆报名网站(zl.msa.gov.cn)进行参加面试确认,并于2023年5月16日12时前通过电子邮件将填写完整的《考察联系表》(见附件2,填写附件前先认真阅读附件中的填写说明或附注)作为邮件附件发送至南海航海保障中心公开招聘专用邮箱(nhhbzxsyzp@163.com)。(注意:邮件标题和附件名称均按“参加面试”+“职位代码”+“姓名”命名,如“参加面试288002张三”。)

      (二)决定放弃面试的人员应于2023年5月16日12时前登陆报名网站(zl.msa.gov.cn)进行放弃面试确认,并同时将《放弃面试声明书》(见附件3,填写附件前先认真阅读附件中的填写说明或附注)扫描后通过电子邮件发送至南海航海保障中心公开招聘专用邮箱(nhhbzxsyzp@163.com)。(注意:如发电子邮件,则邮件标题和附件名称均按“放弃面试”+“职位代码”+“姓名”命名,如“放弃面试288003李四”。)

      (三)进入面试人员在2023年5月16日12时前,既未进行网上面试确认也未发送《放弃面试声明书》的,视同放弃面试资格,具体情节将记录在案并上报中国海事局备案。

      未按本公告及后续通知的时间和地点进行资格复审、面试、体检的,亦按上述方法处理。

      三、面试递补

      根据考生面试确认情况,按笔试成绩排名顺序确定递补人员。2023年5月16日12时至2023年5月18日17时,对有考生自愿放弃面试资格的职位,将在该职位笔试成绩达到笔试合格分数线的考生中,按笔试成绩从高到低的原则确定递补面试人选并电话通知。请广大考生务必保持手机和电话畅通,因所填报的通讯方式不畅所致后果,由考生自负。

      四、面试时间和资格复审安排

      (一)面试日期为2023年5月26日(周五)、27日(周六)、28日(周日),参加面试人员应按资格复审时的通知,于本人面试当日早晨规定时间到指定地点集中,面试当天08:30仍未报到的面试人员将取消面试资格。参加面试人员可在报名网站的面试确认页面查询本人具体面试日期,每日面试于上午09:00开始。

      (二)资格复审安排在面试的前一天开展,具体日期为2023年5月25日(周四)、26日(周五)、27(周六)的下午14:00至17:00。面试人员应提前查清所报考职位资格复审日期、面试日期(各职位具体资格复审日期、面试日期安排见附件1)。因考生个人原因逾期未进行资格复审的面试人员,取消面试资格,不再补审、补试。

      参加面试资格复审的人员应佩戴一次性使用医用口罩或者医用外科口罩。

      五、资格复审和面试地点

      资格复审和面试地点:广东省广州市海珠区滨江西路40号海星大厦(大厦内设有指引牌)。

      资格复审和面试地点附近机动车停放场地点较少,请选择乘坐合适的交通工具前往。

      六、资格复审材料

      面试人员资格复审时,应提交证明材料并确保真实有效。凡不符合报考资格条件或有关材料主要信息不实和弄虚作假的面试人员,一经查实,取消聘用资格,具体情节将记录在案并上报中国海事局备案。

      需提交的材料包括(提交材料的复印件要求用A4白纸复印):

      (一)证件照:近期免冠1寸彩色证件照4张(蓝、红、白底均可),每张背面均用圆珠笔写上姓名及报考职位代码(此外面试人员还应另备2张,进入体检后另行提交)。

      (二)身份证:居民身份证原件及正反面复印件各1份。

      (三)单位证明,按以下人员分类提交(填写附件前先认真阅读附件中的填写说明或附注):

      1.2023年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需提交毕业院校或生源地毕业生就业指导部门2023年签发的《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

      2.报考限高校应届毕业生职位的2021年和2022年普通高校毕业生,需提交毕业后未落实工作单位、没有社保缴交记录的相关证明。无法提供相关证明的,可在资格复审时签订相关承诺书(范本由招聘单位提供)。

      3.现在职人员,需提交相关单位开具的《同意报考证明》(见附件4,按该附件中附注要求开具)原件1份。在职人员开具《同意报考证明》确有困难的,可在资格复审时自行说明(无需提前来电咨询),具体提交时间以资格复审时约定时间为准。非特殊原因逾期未提交《同意报考证明》的面试人员,将被取消聘用资格。

      4.现待业人员,需提交相关单位开具的《失(待)业证明》(见附件5,按该附件中附注要求开具)原件1份。

      (四)学历学位证明:面试人员本人大学专科及以上各阶段学历的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2023年毕业应届生可推迟至2023年7月31日提供。此外,还应根据不同情况提交验证材料:

      1.对于本人已毕业的国内各阶段高等学历及取得的国内各阶段学位,应在“学信网”下载打印并提交本人各阶段学籍、学历、学位在线验证报告各1份。即:博士研究生应提交其大学专科(如有)、大学本科、硕士研究生、博士研究生阶段的《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中国高等教育学位在线验证报告》各1份,以此类推。

      2.对于本人已取得的国(境)外学历学位,应提交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

      (五)满足所报考职位要求的各类证明材料:如英语等级证书或成绩通知单、职业资格证书、船员适任证书、有效的航海院校学生时任评估和考试成绩合格通知单、党员身份证明材料等的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

      例外情形:参加面试的在职船员如提交职位要求的船员适任证书原件确有困难的,面试时可暂不提交原件,但应提交书面原因说明并注明船员适任证书编号和签发机关备查。

      (六)工作经历证明材料:报考职位要求具有工作经验的,面试人员应提交与报考信息一致的已有劳动合同、社保缴交证明、工资发放银行流水记录、工作证件、解除劳动合同证明、离职证明等相关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其中劳动合同和社保缴交证明为必交材料。如报考职位有具体专业工作经验要求,则劳动合同或用人单位出具的工作经历证明中应描述具体工作内容。

      (七)四类服务基层项目人员相关材料

      1.参加“大学生村官”项目人员:应提交县级以上组织人事部门出具的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材料和聘任合同原件和复印件各1份。

      2.参加“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项目人员:应提交省级教育部门统一制作,教育部监制的“特岗教师”证书和服务“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鉴定表原件和复印件各1份。

      3.参加“三支一扶”计划项目人员:应提交各省“三支一扶”工作协调管理办公室出具的、全国“三支一扶”工作协调管理办公室监制的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服务证书原件和复印件各1份。

      4.参加“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项目人员:应提交共青团中央统一制作的服务证和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鉴定表原件和复印件各1份。

      凡不符合报考资格条件或有关材料主要信息不实和弄虚作假的考生,一经查实,取消面试或聘用资格。上述(一)至(七)项材料中,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英语证书、适任证书、《毕业生就业推荐表》等面试人员证书原件将在资格复审后退回面试人员本人。

      七、综合成绩合成

      综合成绩=笔试成绩÷2×50%+面试成绩×50%

      实际参加面试人数少于招聘计划3倍的职位,面试人员面试成绩达到60分及以上的为合格,面试合格者方可合成综合成绩,并按综合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等额确定体检人员名单。

      实际参加面试人数达到招聘计划3倍及以上的职位,不设面试合格分数线,职位内所有面试人员均合成综合成绩,并按综合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等额确定体检人员名单。

      八、体检和考察

      每日面试结束后,将按上述原则确定体检人员名单。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执行,其中288058通信管理、288072海洋测量(一)、288073海洋测量(二)、288074数据处理与分析、288079海洋测量(三)职位还要求体检人员无色盲、色弱情形。

      体检时间为2023年5月29日(周一)上午进行。参加体检人员应按资格复审时的通知,于5月29日早晨规定时间到指定地点集中。非特殊原因逾时未报到的体检人员,将被取消体检资格,具体情节将记录在案。

      体检结束后,将按职位招聘计划1:1的比例等额确定考察人选,考察事项另行公布。

      九、注意事项

      (一)在读非应届毕业的本科生、研究生(指按正常的教学计划,不能在2023年7月底前毕业的人员),无论以何种学历报考,一律不予聘用。一旦发现此类情况,将立即停止对该人员的后续各项招聘工作,具体情节将记录在案并上报中国海事局备案。

      (二)报考人员参加面试前,应再次认真阅读本次公开招聘的公告和招考简章中的职位条件,按照有关条件和要求逐一对照检查。

      (三)报考人员面试和体检期间食宿自行安排,各项费用自理。农村特困人员和城市低保人员面试、体检期间的食宿可申请南海航海保障中心统一安排解决。农村特困人员可凭家庭所在地县级以上有关部门出具的《特困证明》、《特困家庭基本情况档案卡》向南海航海保障中心提出申请;城市低保人员可凭家庭所在地县级以上民政部门制发的《低保证》向南海航海保障中心提出申请。申请应于2023年5月19日(周五)前书面向南海航海保障中心提出。

      (四)面试确认后,报考人员应保持联系手机或电话畅通。如联系方式有变动,应及时向南海航海保障中心反馈。

      (五)有关招聘的未尽事项将通过中国海事局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网(zl.msa.gov.cn)和南海航海保障中心网站(https://www.nhhb.org.cn)进行公告,敬请关注。

      十、联系方式

      (一)联系电话:020-89320780;

      (二)电子邮箱:nhhbzxsyzp@163.com;

      (三)联系地址:广州市海珠区滨江西路40号南海航海保障中心人事教育处(510235);

      (四)中国海事局公开招聘监督电话:010-65293731。

     

      交通运输部南海航海保障中心

      2023年5月6日

      附件1.首批面试人员名单

      附件2.考察联系表

      附件3.放弃面试声明书

      附件4.同意报考证明

      附件5.失(待)业证明
     

      原文标题:交通运输部南海航海保障中心2023年度公开招聘工作人员面试公告

      文章来源:www.nhhb.org.cn/getArticlebyPid?guid=e8f66fd7-0e33-4af4-b95b-46de4e7a9744&istype=1

      以上是佛山市交通运输部南海航海保障中心2023年度招聘工作人员面试公告的全部内容,更多佛山事业单位招聘考试信息请加事业单位考试群广东事业单位考试群,及关注广东事业单位招聘网/广东人事考试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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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编辑:广东华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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