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清远清城区大数据中心招聘专项工作聘员公告(1名)
2023-03-13 18:41 广东人事考试网 来源:清远市清城区人民政府
广东事业单位考试网同步清远市清城区人民政府招聘信息:2023年清远清城区大数据中心招聘专项工作聘员公告(1名),报名时间:2023-03-13 至 2023-03-17,请考生多加关注。更多关于清远清城区大数据中心招聘,,清远事业单位招聘考试的内容,请关注(广东事业单位招聘考试频道/广东人事考试网)!
招聘公告:2023年清远清城区大数据中心招聘专项工作聘员公告(1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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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来源:清远事业单位招聘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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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聘人数:1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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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名时间:2023-03-13 至 2023-03-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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考试时间:另行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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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远华图咨询电话:0763-386307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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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工作需要,根据《关于印发<清远市清城区机关事业单位专项工作聘员、合同制聘员以及后勤服务类人员管理办法>的通知》(城区人社[2022]20号)文件精神,清远市清城区大数据中心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专项工作聘员1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人数
本次招聘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专项工作聘员1名,具体岗位如下:
招聘 岗位 | 人员 类别 | 招聘 人数 | 招聘 对象 | 学历 学位 | 专业 要求 | 年龄 |
办事员 | 行政辅助类 | 1人 | 不限 | 本科 | 汉语言文学(B050101)、网络工程( B080903 ) | 18-30周岁 |
二、招聘对象及条件
(一)招聘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2、遵纪守法,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具有正常履行招聘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
3、报考年龄为18至30周岁;
具有以下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以及不符合招聘条件的人员;
2、尚未解除纪律处分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监察的人员;
3、近两年在公开招录(聘)考试体检或者考察中存在违纪行为的人员;
4、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者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人员。
三、报名方法
(一)报名方式:
采用电子邮箱报名方式。应聘人员须填写《清城区大数据中心公开招聘专项工作聘员报名表》(附件)后,将《报名表》(本人签字后的扫描件)和身份证、户口本、毕业证、学位证等材料(彩色扫描件)发送至清远市清城区大数据中心电子邮箱(qcqdsjzx@163.com)进行报名。
(二)报名时间:
2023年3月13日至2023年3月17日。
(三)准考证发放:
准考证通过电子邮箱邮件发往考生报名提交材料邮箱。
(四)资格审核:
清远市清城区大数据中心根据报考者报名时提交本人身份证、户口簿、毕业证、学历学位证书以及招聘岗位要求进行初步资格审核,初步资格审核合格者发放准考证参加笔试。
进入面试人员在面试前须提供报名时提交的《报名表》、身份证、户口本、毕业证、学位证等材料原件进行现场资格审核,现场资格审核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五)注意事项。
1、报考者所提交的材料必须真实、准确、有效,如有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即取消考试资格或不予聘用。
2、报考者按《广东省2023年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进行报考,所学专业应符合报考岗位的专业要求。
3、应届毕业生需在资格审核时提供就业推荐表。
4、应届毕业生须于2023年7月30日以前取得相应毕业证书、学位证书。
四、考试
本次考试采取笔试和面试相结合的方式进行(实行100分制,笔试占50%、面试占50%)。
(一)笔试
1、时间地点:具体时间及地点另行通知。
2、内容:主要考核应聘者的公共基础知识、综合分析能力、文字表达能力等综合素质。笔试采用闭卷方式进行。
3、笔试要求。参加笔试人员须携带本人身份证、准考证按规定的时间内到指定地点报到参加笔试,未按规定时间签到视为自动放弃笔试资格。
(二)面试
1、确定面试对象。面试人选按招聘岗位人数与面试人数1:3比例依笔试成绩高低顺序确定,若出现两名及以上人员并列第三的,则成绩并列人员一并参加面试。如招聘岗位人数与报考人数未达到1:3比例的,则按实际参加笔试人数确定面试人选。
2、面试时间、地点等具体事项另行通知。
3、面试要求。参加面试人员须携带本人身份证、准考证按规定的时间内到指定地点报到参加面试,未按规定时间签到或中途撤离考场的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资格。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
(三)成绩计算
1、笔试和面试都按百分制计算,成绩按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2位;总成绩按百分比折算,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3位。
2、考生总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考生总成绩合格分数要达到60分以上,根据招聘岗位的考生总成绩由高至低的排名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
五、体检
1、按招聘岗位与拟聘用人数1:1的比例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到低在成绩合格的人员中确定体检对象。
2、已确定的拟聘人员,由清远市清城区大数据中心指定医院进行体检,体检标准按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通用标准》执行,体检费自理。考生对体检结果有疑问的,可在接到体检结果通知之日起2日内提出复检要求,复检只进行一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果为准。复检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缺额情况根据实际需要按考生总成绩由高到低依次确定递补人员。体检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3、如果出现体检不合格情况的,则按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六、公示
拟聘用人员名单经清远市清城区大数据中心审核后,在清远市清城区人民政府网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5天。如公示期间或公示期满后发现拟聘用人员存在不符合聘用条件情形的,不予聘用,按总成绩由高到低依次递补人选。
七、聘用
拟聘用人员经公示无异议,按有关程序办理入职手续。
八、防疫要求
在招考组织实施过程中,将按照疫情防控有关要求,落实防疫措施。
九、薪酬待遇
聘用人员为专项工作聘员,按《清远市清城区机关事业单位专项工作聘员、合同制聘员以及后勤服务类人员管理办法》的程序进行聘用及兑现相应岗位工资待遇。
行政辅助类:本科:48000元/年
十、联系方式
联系电话:0763--3939227 张小姐
清远市清城区大数据中心
2023年3月13日
原文标题:2023年清远清城区大数据中心招聘专项工作聘员公告
文章来源:www.qingcheng.gov.cn/xxgk/tzgg2/content/post_1681377.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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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广东华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