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关于分批开展清远市清城区警务综合服务中心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笔试考试的通知
2022-05-28 10:58 广东人事考试网 来源:清远市清城区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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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位考生:
根据当前疫情防控形势,为保障广大考生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经研究,对2021年清远市清城区警务综合服务中心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进行分批笔试。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第一批笔试安排
(一)笔试对象。
报考岗位代码3001、3002、3003、3004、3005、3006岗位的考生。
(二)报名确认。
网上报考3001、3002、3003、3004、3005、3006岗位成功的考生请于2022年6月1日9:00至2022年6月3日17:00登录报名系统(https://www.sydwzl.com/gdqcgajzp2021/)确认是否参加笔试。逾期未确认的,无法打印准考证,不得参加笔试。考生未在规定时间内按要求完成考试网上确认的,视为放弃考试资格。完成考试网上确认的考生才能参加笔试以及本次招聘后续的环节。
(三)打印准考证时间。
完成网上系统报名确认的考生自2022年6月8日(星期三)上午9:00后可登录报考系统(网址为:https://www.sydwzl.com/gdqcgajzp2021/)打印笔试准考证。
(四)笔试时间、地点。
笔试注意事项、其他事项等请详见《2021年清远市清城区警务综合服务中心公开招聘8名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公告》,笔试时间、地点具体以准考证为准。
二、第二批笔试安排
3007岗位笔试时间将根据疫情形势变化适时安排,请考生持续密切关注清远市清城区人民政府网站公告。
三、防疫要求
(一)考生分类管理。
1、正常参加考试:
粤康码为绿码,有考前(以每科目开考时间为准,下同)48小时内广东省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电子、纸质同等效力,下同),现场测量体温正常(体温<37.3℃),且不存在下述不得参加考试情况的考生。
2、在隔离考场考试:
粤康码为绿码,有考前48小时内广东省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现场测量体温不正常(体温≥37.3℃),在临时观察区适当休息后使用水银体温计再次测量体温仍不正常,且通过行程卡判断近14天无中、高风险地区所在城市旅居史的考生。
3、不得参加考试:
(1)正处于隔离治疗期的确诊病例、无症状感染者,以及隔离期未满的密切接触者、密切接触者的密切接触者,以及其他正处于集中隔离、居家隔离、居家健康监测的考生;
(2)考前14天内,中高风险地区(或发生本地疫情地区)所在县(县级市、区、旗,直辖市、副省级城市为街道和乡镇,未设区的地级市为街道和乡镇,下同)或当地政府宣布全域封闭管理地区旅居史的考生;
(3)粤康码为红码或黄码的考生;
(4)不能提供考前48小时内广东省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的考生;
(5)现场测量体温不正常(体温≥37.3℃),在临时观察区适当休息后使用水银体温计再次测量体温仍然不正常,且通过行程卡判断近14天有中、高风险地区所在城市旅居史的考生;
(6)其他不符合正常参加考试和不符合安排至隔离考场参加考试情况的考生。
(二)考前准备事项。
1.通过粤康码申报健康状况
考生须提前14天注册粤康码,并自我监测有无发热、咳嗽、乏力等疑似症状。如果旅居史、接触史发生变化或出现相关症状,须及时在粤康码进行申报更新,有症状的到医疗机构及时就诊排查,排除新冠肺炎等重点传染病。
2.考生须按要求提前准备考前48小时内广东省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
3.考生需自备一次性使用医用口罩或以上级别口罩。
4.提前做好出行安排(建议考生尽量不要乘坐公共交通工具)。
(1)所有考生考前非必要不参加聚集性活动。本省考生考前14天内非必要不出省,非必要不出所在地市;考前14天内有省外中高风险地区所在城市旅居史的考生要提前了解广东及考试所在地市的最新疫情防控政策,合理安排时间,落实核酸检测等健康管理。
(2)考生应提前了解考点入口位置和前往路线。
(3)因考点内疫情防控管理要求,社会车辆禁止进入考点。
(4)在考点门口入场时,提前准备好身份证、准考证、粤康码、考前48小时内广东省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
(三)考试期间义务。
1、配合和服从防疫管理 。
(1) 所有考生在考点期间务必全程规范佩戴口罩,进行身份核验时须摘除口罩。
(2) 自觉配合完成检测流程后经规定通道前往考场,在规定区域活动,考后及时离开。
(3)如有相应症状或经检测发现有异常情况的,要服从考务人员管理,接受“不得参加考试”“安排到隔离考场考试”等相关处置。
2、关注身体状况。
考试期间考生出现发热(体温≥37.3℃)、咳嗽、乏力等不适症状,应及时报告并自觉服从考务人员管理,由卫生防疫人员研判是否可继续参加考试。
(四)有关要求。
1、考生应认真阅读防控要求和《考生疫情防控承诺书》(附后),考生打印准考证即视为认同并签署承诺书。如违反相关规定,自愿承担相关责任、接受相应处理。
2、从2022年5月28日起考生要进行14天的自我健康监测。
3、考生不配合考试防疫工作、不如实报告健康状况,隐瞒或谎报旅居史、接触史、健康状况等疫情防控信息,提供虚假防疫证明材料(信息)的,取消考试资格。造成不良后果的,依法追究其法律责任。
咨询电话:0763-3480361,监督电话:0763-3939380,
附件:《考生疫情防控承诺书》
清远市清城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清远市公安局清城分局
2022年5月27日
附件:
考生疫情防控承诺书
一、本人已认真阅读《关于分批开展2021年清远市清城区警务综合服务中心公开招聘8名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笔试的通知》中的“疫情防控要求”,知悉告知的所有事项和防疫要求。
二、本人充分理解并遵守考试各项防疫要求,不存在任何不得参加考试的情形。
三、本人提交和现场出示的所有防疫材料(信息)均真实、有效,积极配合和服从考试防疫相关检查和管理,不隐瞒或谎报旅居史、接触史、健康状况等疫情防控信息。
如违反上述承诺,自愿取消考试资格,承担相应后果及法律责任。
原文标题:关于分批开展2021年清远市清城区警务综合服务中心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笔试考试的通知
文章来源:www.qingcheng.gov.cn/xxgk/tzgg2/content/post_1562015.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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