珠海市供销合作联社2021年招聘合同制职员公告(2名)(2)
2021-12-28 11:16 广东人事考试网 来源:珠海市供销合作联社
(三)体检和考察
1.体检:在指定的珠海市三级甲等以上公立医院进行,具体按《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实施细则(试行)》执行,体检费用由报考者自理。体检时间另行通知。体检合格人员进入考察环节。
2.考察:体检后,对体检合格者进行考察和资格复审,具体参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考察工作实施细则(试行)执行。
(四)确定拟聘人员并公示
体检及考察合格者确定为拟聘人员,名单在珠海市政府网站(http://www.zhuhai.gov.cn/xw/gsgg/)上公示5个工作日。经公示无异议的,按有关规定程序和权限审批并办理聘用手续。
如发现考生有违纪违法、弄虚作假行为,将取消其聘用资格。
(五)办理劳动合同签订手续
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报珠海市职员服务中心办理劳动合同签订手续。
五、纪检监督
招聘工作全程接受纪检监督,纪检监督电话:0756-2126664。
六、疫情防控要求
本次公开招聘是在新冠肺炎疫情常态化防控下开展,报考者应当按照有关防控要求,做好报名、考试等工作。在招考组织实施过程中,将按照疫情防控有关要求,落实防疫措施,必要时珠海市供销合作联社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将综合考虑各种因素对有关工作安排进行适当调整,并及时在珠海市政府网站发布公告,请广大报考者理解、支持和配合。
考生需持有绿色“粤康码”或“防疫健康信息码”,查验通过后方可参加笔试和面试,如现场发现体温异常将禁止进入考场,工作人员将劝告考生立即前往发热门诊就诊。报考者自备一次性医用口罩参加考试。仍在隔离治疗期的确诊、疑似病例或无症状感染者,以及隔离期未满的密切接触者,不得参加资格复审及考试。
七、其他事项
(一)应聘人员在招聘过程中有如下情形之一的,一律取消聘用资格:未在规定的时间内报到的;不服从组织安排的;提供虚假报名材料,伪造、涂改证件、证明,或者以作弊或其他不正当手段获取应聘资格的;体检或考察不合格的;有违法犯罪记录的;因公示有异议经核查属实影响聘用的。
(二)因考生放弃或被取消拟聘资格、体检或考察不合格而导致岗位缺额的,可按合格考生考试总成绩高低顺序依次等额递补。
(三)未尽事宜,由市供销合作联社招聘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解释。
附件:1.广东省2021年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xls
珠海市供销合作联社
2021年12月27日
原文链接:公示公告 (zhuhai.gov.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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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广东华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