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市政协机关所属事业单位2021年第一次招聘工作人员(专业技术岗位)公告(2)
2021-10-28 11:57 广东人事考试网 来源:广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六、有关问题说明
(一)报考人员在公开招聘过程中或应聘后被发现有下列行为,或存在不符合此次报考条件事实的,一经查实,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已签订聘用协议的,招聘单位据此解除该协议,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1.伪造、涂改证件、材料,或者以其他不正当手段获取应聘资格的;
2.在考试、体检等过程中舞弊的;
3.凡受到党纪政纪处分期限未满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
4.处于刑事处罚期间或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5.未按公开招聘的相关规定及本公告的要求报名或考试的;
6.其他因应聘人员的原因造成聘用结果有失真实的情况。
(二)报考人员应在报名前认真阅读并全面理解本公告及其附件,符合报考条件,并具有拟报考岗位所要求的资格条件后,方可选择相应岗位报考。
(三)报考人员已具有的专业技术资格等级高于应聘职位等级的,如被聘用,均按招聘职位中标明的岗位等级聘用。应聘人员一经报名,视为接受上述条件。
(四)考试、体检时证件不齐或不符合要求将取消考试、体检资格。
(五)2021年毕业生应承诺在2021年12月31日前取得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否则单位有权作出进一步处理。
(六)拟聘人员应在规定时间内报到,未在规定时间内报到的视为自动放弃聘用资格。
(七)为便于管理,非广州市户籍考生须在录用后将户籍迁至广州市。
(八)此次考试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社会上任何以此次公开招聘事业编制工作人员考试命题组、专门培训机构等名义开办的辅导班、辅导网站或发布的出版物、参考资料、网络辅导教程等,均与此次考试组织方无关。
(九)报考人员可在公告发布之日起的工作日内,上午9:00-12:00、下午14:00-16:30时间段内联系咨询相关事项。
七、防疫工作要求
按照《广东省2021年下半年人事考试疫情防控工作操作指引》等相关文件精神,为严格落实常态化疫情防控工作,确保涉考人员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现将考生参加现场考试和资格审查等各环节的有关要求如下:
(一)从考前14天起,考生每日在“粤康码”或“穗康码”,并自我监测有无发热、咳嗽、乏力等疑似症状。如果旅居史、接触史发生变化或出现相关症状,须及时在健康码进行更新申报,有症状的到医疗机构及时就诊排查。个人自行打印并如实填写《考生个人健康卡及安全考试承诺书》(以下简称《承诺书》,附件4)。
(二)考生必须同时凭健康二维码绿码、有效身份证、通信大数据行程卡正常(考前14天内无国内中高风险地区及所在地市旅居史)、准考证、考前72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及经考生本人签名的《承诺书》,经现场测量体温正常(体温<37.3℃)可正常参加考试。
(三)考试前 14 天内有国内高风险地区旅居史的,正处于隔离治疗期的确诊病例、疑似病例、无症状感染者,以及隔离期未满的密切接触者、次密切接触者,未按照广东防控政策完成健康管理的境外旅居史人员、国内中高风险地区及所在地市(直辖市为区)其他地区的考生、不能提供考前72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的考生,不得参加考试。
(四)考生应自备医用等级以上口罩,科学佩戴口罩。
(五)根据广州市的疫情防控有关政策要求,我单位有权适时对疫情防控措施、考点设置、招考方式等事项进行调整,并在广州市政协官网发布公告。
咨询电话:020-37595289,020-37599625;监督电话:020-37595290,020-37595710
广州市政协办公厅
2021年10月28日
附件:
1、广州市政协机关所属事业单位2021年第一次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需求表.xls
5、广州市政协所属事业单位广州政协文史展示中心(广州市政协委员活动中心)公开招聘报名登记表.docx
原文标题:广州市政协机关所属事业单位2021年第一次公开招聘工作人员(专业技术岗位)公告
文章来源:rsj.gz.gov.cn/ywzt/rszdgg/sydwgkzp/sydwzpgg/content/post_7860023.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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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广东华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