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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021年广州市海珠区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招聘公告

    2021-09-15 10:25 广东人事考试网 来源:网络 微信公众号 备考QQ群 华图在线APP

    5月公考刷题群

      广东事业单位考试网同步网络招聘信息:2021年广州市海珠区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招聘公告,报名时间:2021-09-15 至 2021-09-21,请考生多加关注。更多关于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招聘,广州事业单位招聘考试的内容,请关注(广东事业单位招聘考试频道/广东人事考试网)!

    招聘公告:2021年广州市海珠区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招聘公告
    招聘人数:14人
    报名时间:2021-09-15 至 2021-09-21
    考试时间:另行通知
    广州华图咨询电话:020-62736939
    在线咨询:在线咨询

      因工作需要,广州市海珠区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14名雇员,主要从事行政管理辅助、行政执法辅助等工作,具体工作岗位由单位统筹安排。

      一、应聘人员的基本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具备良好职业道德和服务意识;

      (二)身体健康,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三)年龄限40周岁以下(1980年9月15日后出生),具有教育和人社部门认可的大专或以上学历;

      (四)具有较强的工作责任感,良好的职业道德,工作认真细致、学习能力强,熟悉基本办公软件操作;

      (五)同等条件下,中共党员,全日制高等教育学历,退伍军人,持有C1以上驾驶证并熟悉手动档操作者优先考虑;

      (六)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者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人员,不得报考。

      二、招聘程序

      (一)报名和资格审查

      1.报名方式:采取网上报名方式进行。

      2.报名时间:2021年9月15日至2021年9月21日(以招聘单位收到邮件时间为准)

      3.报名要求:报考者按要求将相关材料压缩包,发至指定邮箱:hzcgjrsk@gz.gov.cn进行报名,邮件主题命名为:应聘雇员材料(姓名),具体如下:

      应聘者提供本人身份证(正反面)、户口簿(首页及本人页,属集体户口的须提供加盖公章的首页及本人页)、学历证、学位证,以上证件、材料可扫描或者拍照提交;以及《海珠区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雇员报名登记表》(见附件)、本人近期小一寸免冠正面彩照电子版。

      4.资格审查合格者方可参加考试。应聘者应对提交的材料负责,笔试当天带齐上述相关证件原件到现场进行查验,并在报名登记表上签名。资格审查贯穿考试、考察、录用、试用全过程。凡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即取消考试或录用资格。

      (二)笔试

      1.笔试时间和地点:以电话或短信形式另行通知。

      2.笔试形式和内容:笔试采取闭卷形式,主要测试应聘者综合知识和公共基础知识。笔试合格成绩为60分。

      按招考岗位拟聘用人数和笔试成绩高低顺序1:3的比例确定进入面试的人员名单。未达上述比例的岗位,所有笔试合格者均进入面试。

      (三)面试

      1.面试时间和地点:以电话或短信形式另行通知。考生须携带本人有效身份证原件参加考试。

      2.面试形式和内容:采用结构化面试的形式,主要测试应聘者与所聘岗位的专业匹配性以及分析判断能力、口头表达能力等综合素质。

      面试成绩合格分数为60分。考试综合成绩由笔试、面试成绩按4:6比例合成。

      (四)体检

      按招聘岗位拟聘用人数和考试综合成绩高低顺序1:1的比例确定体检人选。如出现综合成绩相同的,则以面试成绩由高到低顺序确定。体检在指定医院进行,费用由考生自行承担。体检医院建议复查的应聘者,在一个月内不能得出合格结论的,用人单位可根据实际需要在具备候选资格的人员中依次递补。

      (五)考核聘用

      对体检合格者进行考察,主要包括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计划生育情况等,并核实是否具备报考资格。考核不合格或试用期间因劳动者个人原因提出辞职的,可在具备候选资格的人员中依次递补。按照考试、体检、考察结果确定拟聘用人选,并在广州市海珠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http://www.haizhu.gov.cn/)进行3个工作日的公示。对于公示无异议的拟聘用人选,按照雇员管理有关规定办理聘用手续。

      三、待遇和管理

      待遇标准按区、局编外人员管理有关文件执行。聘用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试用期考核合格的,享受相应工资福利待遇。试用期考核不合格的,解除劳动合同。

      四、疫情防控要求

      (一)所有考生须注册“粤康码”或者“穗康码”,如实登记个人近期旅居史、接触史、身体健康状态、来粤(穗)方式等情况。

      (二)以下三类人员不能参加考试。一是正处于隔离治疗期的确诊病例、无症状感染者,以及隔离期未满的密切接触者;二是从香港、台湾及境外来(返)穗,且未能配合完成属地防疫措施的人员;三是从国内中、高风险地区及其所在地市、县(区)来(返)穗的,且未能配合属地完成防疫措施的人员。

      (三)核酸检测要求。以下人员需提供7天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一是考前健康监测发现身体状况异常的人员;二是14天内从国内中、高风险地区所在市(无中、高风险区域旅居史)来(返)穗人员;三是完成集中隔离医学观察和居家隔离,但解除隔离未满7天的人员。如共同居住家庭成员中有以上情况也须提供7天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

      (四)进入考场前需实行进门测温,查验健康码,对于红码、黄码或现场测温≥37.3℃的人员,不能参加考试。

      (五)所有考生应自备医用口罩,期间必须全程佩戴口罩。未佩戴口罩的考生不得进入考点,视为放弃考试资格。

      其他未尽事宜按我局有关规定执行,本公告由海珠区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负责解释。联系人:吴小姐;联系方式:(020)34368561。

      广州市海珠区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

      2021年9月14日

      海珠区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雇员应聘报名表.xls

      以上是2021年广州市海珠区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招聘公告的全部内容,更多广州事业单位招聘考试信息敬请加入事业单位招聘群广东事业单位考试群,及关注广东事业单位招聘网/广东人事考试网

    (编辑:广东华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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