揭阳榕城区退役军人事务局2021年招聘街道退役军人服务站事务助理公告(2)
2021-09-08 17:04 广东人事考试网 来源:揭阳市榕城区人民政府
五、体检和考察
按岗位招聘人数,根据考试总成绩由高到低等额确定体检对象。体检标准参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实施细则》执行。体检费由体检人员自行承担。对体检合格的考生,由招聘单位参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考察工作实施细则》组织考察。考察的主要内容包括考生的政治思想、道德修养、能力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财务状况、社会关系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方面的情况。考察合格的确定为拟聘用对象。
六、公示和聘用
根据考试总成绩、体检、考察情况确定拟聘用人选,统一在揭阳市榕城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公示。经公示无反映,或反映问题不影响雇用的,按规定办理聘用手续。办理聘用手续后,聘用人员接受揭阳市榕城区退役军人事务局统一管理、调配和培训。聘用人员需认真履行岗位职责。在聘用合同期内,工作表现差,考核不合格的,揭阳市榕城区退役军人事务局有权与其解除聘用合同。
聘用人员必须在规定的时间内报到,逾期不报到的,取消聘用资格。因考生体检、考察不合格,自愿放弃,在公示中发现影响聘用问题而导致拟聘岗位出现空缺的,可由招聘单位决定在本次招聘考试总成绩中按由高至低依次递补人选。
七、疫情防控要求
本次招聘在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常态化下开展,相关工作人员及报考人员需按照有关防控要求开展招聘各程序相关工作。因疫情影响导致招聘工作时间调整的,将及时在揭阳市榕城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发布通知。
根据广东省疫情防控有关规定,请参加招聘的报考者在公告发布后及时申领“粤康码”,每日如实进行健康申报,并加强防疫知识学习,自觉做好自身健康管理,避免前往疫情中高风险地区,主动减少外出和不必要的聚集。
报考者应持“健康码”和“行程码”经体温检测正常后方可参加报名等有关招聘环节(体温超37.3℃不得参加考试);各招聘环节前14天内有中高风险地区旅居史的报考者需提供考前72小时内在广东进行核酸检测的阴性证明,各招聘环节前21天内有国外和港澳台旅居史的报考者不能参加招聘;报考者自备一次性医用外科口罩参加考试。仍在隔离治疗期的确诊、疑似病例或无症状感染者,以及隔离期未满的密切接触者,不得参加考试。
八、其他事项
(一)本次招聘不指定考试教材,不开班、不设训。
(二)报名人员请保持手机畅通并及时查看报考邮箱信息通知,考试等有关事宜将以邮件、电话或短信方式通知(未进入下一环节的不再另行通知)。
(三)本次招聘在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常态化下开展,相关工作人员及报考人员需按照有 关防控要求开展招聘各程序相关工作。因疫情影响导致招聘工作时间调整的,将及时在揭阳市榕城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发布通知。
(四)本公告未尽事宜,由揭阳市榕城区退役军人事务局负责解释,未提及事项且上级有文件明确规定的事项,从其规定。
咨询电话:0663-8116500
监督电话:0663-8700848
咨询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9:00-11:30下午2:30-5:00)
相关附件:
揭阳市榕城区退役军人事务局
2021年9月8日
原文标题:榕城区退役军人事务局公开招聘街道退役军人服务站事务助理公告
文章来源:www.jyrongcheng.gov.cn/sy/zfgg/content/post_580500.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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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广东华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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