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广州市政务服务数据管理局直属事业单位第一次招聘4人公告(2)
2020-07-20 08:58 广东人事考试网 来源:广州市政务服务数据管理局
(二)资格初审
选调单位对报考人员进行资格初审,初审合格者准予参加考试。
(三)资格复审和考试
考试的主要形式为面试,包括初试和复试。考试成绩满分为100分,60分为合格线。计划选调人数与初审合格者比例原则上不低于1:3,如未达到上述比例的,单位可相应减少或取消岗位;初试合格者方可进入复试,按1:3的比例在分数合格者中从高到低确定参加复试对象。
复试前选调单位将对报考人员的资格条件进行复审,确认报考人员是否具有报考条件,资格复审不通过的不得参加复试。考生须提供报名材料的原件参加资格复审,同时提供编制所在单位性质证明材料(如“三定方案”或本人增人卡等,可提供复印件)。
(四)体检
复试合格后,结合岗位情况按1:1的比例确定体检对象。体检前须出具单位同意报考证明,所在单位不同意的取消体检资格。体检项目和标准按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实施细则(试行)》(粤人社发〔2010〕382号)的规定执行。统一到指定的医院进行体检,体检合格的进入考察环节。
(五)组织考察
由广州市政务服务数据管理局干部考察组进行考察,考察内容包括思想政治素质、能力水平、廉政勤政、工作实绩等。考察过程中同时复查考察对象是否符合规定报考条件,若不符合,取消选调资格。
(六)确定选调人选
根据组织考察情况研究确定拟选调人选。在广州市政务服务数据管理局网站(http://zsj.gz.gov.cn/)公示7个工作日。
(七)按规定办理调动手续
公示无异议的,按照有关规定办理调动聘用手续。
广州市以外户籍的,经广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核同意,可办理人才引进入户手续。
五、注意事项
(一)应聘人员在公开选调过程中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取消考试资格或者聘用资格;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1.伪造、涂改证件、证明,或者以其它不正当手段获取应聘资格的;
2.应聘人员在考试、体检等过程中作弊的;
3.其它因应聘人员的原因造成聘用结果有失真实的情况。
(二)报考人员报名时应认真对照本公告规定的报考条件中规定的专业、学历学位、选调对象及其它资格条件等,不符合公告要求的任何条件之一的,均不可报名。
(三)报考人员参加初试、资格复审、复试、体检时,必须携带身份证,凭身份证参加考试。证件不齐或证件不一致的,不得参加考试。遗失身份证的报考人员,需及时到公安部门申请领取临时身份证。
(四)选调单位根据用人需求,按照《广东省2019年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进行了专业设置,报考人员不得报考所学专业代码与选调岗位专业代码不一致的岗位。所学专业未列入专业目录(没有专业代码)的,但所学专业必修课程与报考岗位要求的专业主要课程基本一致的,须提交课程成绩单(须毕业院校盖章),经选调单位认定为相近专业,并经同意后方可选择选调专业中相近专业报考。除专业目录有列出培养方向的专业外,其它毕业证上的专业名称后面以括号等形式列出的培养方向不能作为报考专业的依据。
六、其他事项
(一)本次公开选调不举办、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也不指定任何参考用书和资料。社会上任何以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考试命题组、专门培训机构等名义举办的辅导班、辅导网站或发行的出版物、参考资料等,均与本次考试无关。
(二)选调过程中,初试、资格复审、复试、公示等工作安排将通过广州市政务服务数据管理局网站(http://zsj.gz.gov.cn/)公开,请考生务必及时查看。
(三)在体检、考察等环节,出现不合格者或自愿放弃选调的,选调单位视情况研究确定是否递补。
(四)为了便于管理,非广州市户籍考生须在办理调动手续后将户籍迁至广州市。广州市政务服务数据管理局不负责调入人员的家属随迁、就业等问题。
(五)本公告未提及事项且上级有文件明确规定的事项,从其规定。
(六)本公告由广州市政务服务数据管理局负责解释,选调工作报名咨询电话:020-38920821、38920324、38920331。
附件:1.广州市政务服务数据管理局直属事业单位2020年第一次公开选调人员职位表.doc
2:广州市政务服务数据管理局直属事业单位2020年第一次公开选调人员报名登记表.xls
广州市政务服务数据管理局
2020年7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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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广东华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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