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潮州湘桥区招聘51名社区工作者公告(2)
2018-11-12 09:29 广东人事考试网 来源:湘桥区招聘社区工作者领导小组
五、考试
考试采取笔试和面试相结合的方式进行,先笔试后面试。
(一)笔试(满分100分)
笔试内容主要为公共基础知识,各报考人员凭二代身份证原件和准考证参加考试。
笔试时间:(以笔试准考证为准)
笔试地点:(以笔试准考证为准)
笔试成绩按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1位。
本次招聘笔试成绩划定最低入围分数线为60分,并按拟招聘职位数与应聘人数1:3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拟面试人选进行面试,笔试人数或入围人数少于3人的按实际入围人数进行面试;各招聘单位主管部门在笔试成绩公布后对拟面试人选进行资格复审,资格复审主要核定考生是否符合规定的报考资格条件,确认其报名时提交的信息和材料是否真实、准确,经复审不符合规定的,不列为面试人选(具体名单在湘桥区人民政府公众信息网上公布)。
(二)面试(满分100分)
面试工作由各招聘单位的主管部门组织实施。
面试结束后,考试总成绩按下列公式计算:
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60%+面试成绩×40%。考试总成绩按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2位。
根据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每个招聘岗位按1:1比例确定体检对象,面试成绩低于60分的不得列为体检对象。总成绩相同时,先按应聘条件中第三点优先聘用资格条件排序确定体检对象;考生不具备优先聘用条件的,依次按照笔试成绩、面试主评委评分高低顺序确定体检对象;如主评委给分仍然相同的,另行组织面试。
六、体检
考试结束后,按考试总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按岗位招聘人数从考试成绩合格考生中等额确定体检人员名单。如出现体检不合格或放弃体检的,可依次递补体检人选。
体检工作参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实施细则(试行)》等规定执行。体检费用由考生负担。
七、考察
体检合格的考生确定为拟聘用考察人选,按照有关规定,对其政治思想、道德修养、能力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计划生育情况、社会关系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方面的情况进行考察,并通过查阅个人档案等方式核实其是否符合报考资格条件。考察不合格或者放弃聘用的,可依次递补考察人选。
八、公示
经笔试、面试、体检、考察合格的拟聘人员经报本次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批准后,在湘桥区人民政府公众信息网公示7个工作日。
九、办理聘用手续和有关要求
(一)被聘用者必须在通知期限内到各招聘单位主管部门领取介绍信,并在领取介绍信的三天内到聘用单位报到,逾期或报到后不上班的取消聘用资格,视为弃聘;
(二)被聘取对象均应与用人单位签订聘用合同, 其中第一年为试用期,试用期满考核合格者予以继续聘用,不合格者取消聘用。
(三)考生在招考过程如伪造、涂改证件、证明或者以其他不正当手段获取应聘资格的,在考试、体检或考核过程中作弊的,给予取消考试资格和聘用资格,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十、其他事项
1.本次专项招聘不指定考试教材,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
2.为确保招聘工作的公开、公平、公正,特设立举报电话:0768-2209375(区委组织部)、0768-2100506(区人社局)、0768-2228962(区民政局)。欢迎社会各界参与监督。本次招聘如有涉嫌违纪违规的,按有关规定追究责任。
3.本方案未尽事宜,按相关规定处理。本方案由本次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解释。
湘桥区招聘社区工作者领导小组
2018年11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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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广东华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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